永豐金融集團研究部主管涂國彬
對於美國金融界來說,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周三簽署的金融改革法案,可說是近日最大事件。在新聞片段中,看到的是奧巴馬很自信地告訴大家,老百姓不用再面對大得不能倒下的問題,不用再補貼救助華爾街大行等等。
無疑,這是罕有的嚴厲行動,但究竟最終是否達到預期成效,還有待觀察。然而,任何政策總有利弊,愈是監管得嚴,反彈的力度愈大,最終也有可能產生未有預計的後果。例如,金融機構為了避免承擔責任,由一個極端走去另一個極端。這在早前本港的一些金融機構銷售簡單投資工具需時幾小時,即可見一斑。
說是未有預計,倒不盡然。事實上,自從金融海嘯以來,已見到不少,而愈是執行用力,愈是極端反彈。不必很久的將來,眼前已有一例。美國三大評級機構近日突然向客戶發出緊急通知,禁止客戶在發行債券時引用這些評級機構的信貸評級,以避免潛在的法律責任。
事實上,上述提及獲簽署通過的法案,內有一條款,正是債券發行商若把評級機構給予的評級資料列入銷售文件內,評級機構便要為其建議承擔法律責任,故此,債權人有可能向評級機構提出起訴的可能性增加。顯而易見,評級機構為了保障本身利益,寧願在有關法律責任得到釐清前,少做少錯,不做不錯!而正因為這種反應,結果是近日資產抵押債券的發行大受影響,業界要推遲發債活動,最終資金未能有效率地融通和調度,企業融資受影響,資金成本增加,投資者和消費者都會受影響。這些影響未必會直接見到,也不見得會有大篇幅的新聞報道,但透過一連串的供求關係,最終依然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誠然,立法原意可能是好的,為的是一般平民不必為貪婪所累,但另一方面,也可能由於過猶不及的立法或反應,而在另一邊廂,又傷害了平民的利益而不自知。
立法原意好 衍生問題多
由此可見,立法的原意有多好是一回事,但立法和執行後,必然會引伸出更多問題,未必是立法時想像得到的。
不要說到美國的發債或評級那麼遙遠吧。金融海嘯後,銀行為避免出事,連售賣最簡單的債券也得花上幾小時,難道是監管當局一開始可以想像到的嗎?如果立法之後,讓整個業界都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最終受害的,不止是金融機構的大老闆,也包括打工的,更包括作為客戶的一般市民。
因此,不能單純為了避開某個問題而立法,因為立法後衍生更多問題,豈不是又再立法,如此沒完沒了,必然愈管愈死。相反,可以不立法的不要立,因為社會上不同的人有自行調節的反應,反而較易取得合理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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