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德
提起文學批評,可以談的還有許多,在形式上,散文、新詩、小說、評論,各有一定固有體制和要求,當中也包括一些外來的印象,例如新詩一般都是抒情,小說一般是講故事;然而浸淫於文藝多年的朋友則會省察,該等印象不足以概括某種形式的特質。文學形式的可塑性,猶如《論語》云「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新詩亦何嘗不可以說理、敘事、批評,小說形式更多變化,絕非「講故事」可以概括。
由此而論,文學批評的可能性也甚大,在形式上,學術論文形式規格只是文學批評的一種外觀,學術論文的規範模式固有體制上的原因和要求,基於溝通、評估、交流和教育上的需要,學術論文的規範自當有必要遵循並沿襲下去。唯在學術規範的需要以外,「文學」上的文學批評,還是可以甚至應該在形式上有更大的彈性,使該「批評」盛載更多具「文學」意義的理念,自創更獨特的格局。
我心目中的文學批評,可以恪守學術論文規格,也可以近乎古典文學傳統的「印象式批評」,關鍵在於它是否盛載作者的識見。閱讀文學批評遠不只作為閱讀文學作品的參考,具作者個性和識見的文學批評本身就是一種作品,古典文學批評如嚴羽《滄浪詩話》、趙翼《甌北詩話》、王國維《紅樓夢評論》,近人如俞平伯《讀詞偶得》、林以亮《林以亮詩話》,都是精彩作品,在我而言,其可讀性不下於一部精彩的小說,王國維《紅樓夢評論》之價值可與《紅樓夢》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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