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座及東座大樓建議保留,改作律政司辦公室;
■西座大樓拆卸後,改作商業發展及建造花園和公眾空間;
◆西座大樓東部現址改為公眾休憩用地,佔地6,800平方米;
◆西座大樓西部現址興建甲級商廈,佔地約1,350平方米;
◆商廈總樓面面積達42,000平方米,樓高約32層;
◆商廈地積比率約7.34;
◆興建新的園景行人天橋連接新商廈及嘉軒廣場。
■資料來源: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