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達386次 判囚超1萬年
菲律賓一名禽獸父親,趁著妻子來到香港任職家庭傭工期間,以13歲親生女兒為洩慾對象,於2001至2002年幾乎每晚逼女兒發生性行為和口交。獸父被法庭控告360項強姦罪,原本被判死刑,上訴庭昨改判每項控罪40年刑期,即判囚1.44萬年。
獸父名為多納托,居住在內湖省卡蘭巴,任職三輪車司機。2001年1月,多納托妻子來港任職家庭傭工,將13歲的長女和另外2名孩子交由多納托照顧。他們租住一個狹小的地方,受害人的惡夢正式開始。
妻趕回國 陪女兒報案
多納托幾乎每晚都強逼和受害人發生性行為,當她月經來到、生日時便逼她口交,惡行維持了386日。到了2002年夏天,受害人和弟妹們前往母親親戚家中度假,親友發現她不肯回家,幾經詢問才揭發事件。受害人母親得悉後立即回國,陪同女兒到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部報案,拘捕多納托。母親又為她作醫學檢查及心理輔導。
多納托於同年7月被控386項強姦罪,但他否認指控,反指妻子教唆女兒捏造事件,目的是順理成章嫁給外國人,並取得兒女撫養權。多納托後被改控360項強姦罪,罪名成立,被判死刑;他不服裁決上訴,馬尼拉上訴庭昨日改判囚1.44萬年。 ■菲律賓《太陽星報》/《泰晤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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