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 法學博士
政府擬將清水灣郊野公園5公頃土地撥入將軍澳堆填區,其做法是按《郊野公園條例》提出《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由於香港有的堆填區有惡臭,影響環境,立法會擬動議廢除,律政司則表示立法會無此職權,政府將如期於11月1日強行執行計劃,結果難免引來司法覆核,可能由不懂垃圾處理和填滿技術的法官來決定是非曲直。
有評論認為此舉將觸發憲政危機,筆者以為不會。如果此等小事也是憲政危機,香港每年都有幾個。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前幾年國家領導人提醒的行政、立法、司法不合作造成的不良後果,並非虛言。
世界上每一個城市都要處理垃圾。早在2005年11月4日,筆者看到《環球時報》關於「新加坡用垃圾島造出旅遊島」的報道,竟然可以化腐朽為神奇,遂於9日在《文匯報》發表《鳥語花香垃圾島》一文,以作香港借鑒。
新加坡這座可供遊客賞花、觀鳥、釣魚、看浪的海島稱為寶馬高垃圾堆填區,面積350公頃,規劃填滿量6,300萬立方米,比清水灣的5公頃,真是小巫見大巫。當初也擔心破壞海洋生態,製造環境污染。但經精心規劃、設計、施工、運作,各圍堤又種植了13.5公頃的紅樹林,各埋置區又設置深達30米的水質觀測井,竟可利用焚化後垃圾建島,既無垃圾臭味,又不招惹蠅蟲,還不生沼氣。填埋高出海面2-3米後,鋪上泥土,植樹栽果,種花培草,又設涼亭,供休憩之用,成為旅遊景點,誠美事也。
香港媒體對諸如此類奇景異事,應多做報道點評,以開拓官員、議員、法官們的視野,不然他們坐井觀天,以為天只有一口井大,在井底打打殺殺就能解決問題,讓在井邊觀戰的廣大市民覺得冇癮。
在處理垃圾問題上,應先做好垃圾回收循環系統,以新式焚化爐來解決不能利用的有機垃圾,然後填埋,與填海造地相結合,一舉多得,造福後人。千萬不要垃圾沒處理好,自己倒成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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