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岩
今年春天以來,中央陸續推出一系列調控樓市的政策,惜效果仍未令人滿意。目前市場仍基本處於僵持局面,走勢尚不明朗。若此輪調控依然無效,房價繼續較快上漲,普通百姓利益將受到嚴重損害,房地產泡沫膨脹危及經濟安全之風險將愈來愈大。值此關鍵時刻,中央除狠抓已出台調控措施的落實外,應直接調動國企的力量,責令其率先降低房價,收立竿見影、打破僵局之效,使其在配合國家政策、保障民眾利益和經濟安全方面,發揮「為人所不能」的引領性作用,真正體現國企為民謀利、服務人民的價值宗旨和存在意義。
國企不能與民爭利
2010年4月「新國十條」推出後,頻頻出現的高價「地王」多為央企競拍購得,囤地、捂盤的名單中也不乏國企身影。曝光後輿論一片譁然,民眾極為不滿,國有企業究竟是為國家為民眾謀福利,還是變相淪為少數高管謀取私利的工具?如此與民爭利、損民福祉,還要國企幹什麼?豈有存在之意義?
務必限制投機性購房
此種情勢下,急需具有風向標意義的市場舉動,國家不能再任由國企顧小利而忘大義、干擾宏調,可以出資人代表的身份,責令國有房地產企業特別是央企以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為先,率先下調銷售樓價,體現對社會責任的勇於擔當。
毋庸置疑,隨著城市化加速發展,今後我國住房的剛性需求增長將非常迅猛,住房價格上漲的內在動力十分強勁。在此前景判斷下,若限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套數的政策不能真正落實,一旦央企率先降價引領全國房價整體下調,可能在老百姓尚處觀望之際(即使房價下降15-20%,普通民眾購買力仍是相形見絀),手中握有大量閒散資金的炒家又蜂擁進場,掃購房屋增加炒賣籌碼。在其帶動下,市場對房價上漲的恐慌性心理將再度燃起,釀成又一波的漲價潮。這樣一來,受惠樓市調控的又將是極少數的炒家,廣大民眾享受不到國家調控的好處,便要承受更高的房價,房地產調控勢將功敗垂成。從保護國家整體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生利益的出發,中央宜將限制投機、投資性購房政策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且要求地方政府務必執行到位。
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保障性住房是平抑房價的一個重要舉措,但當前我國保障性住房佔城市住房比例很小,絕大多數城市不到5%,距離香港50%、新加坡90%的比例相差甚遠。近年中央一直倡導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但2010年預計只能完成計劃量的60%,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執行力度不夠,但也與房地產公司參與建設的熱情較低有關。中央除督促地方政府著力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推進外,應要求國有房地產公司調整開發比例,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參與力度,助推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的如期達成,將可較大幅度增加中低端住宅的供應,有效平抑整體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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