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碩鳴 資深評論員
中國最古老的行業,即使在公安不斷加大力度掃黃也無法掃淨。於是,一些地方就以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的方式來羞辱賣淫女,引起社會的不滿。最近,公安部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全國婦聯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婦女工作。要求保護賣淫婦女人身權和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採取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方式羞辱婦女,還要嚴格做好資訊保密工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劉紹武在公安部工作會議上還表示,「以前叫賣淫女,現在可以叫失足婦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有關部門就從尊重「失足婦女」開始,強調的是尊重人、尊重人權,是中國社會進步的標誌之一。
觀念改變比稱謂改變更重要
但對於將「賣淫女」更改為「失足女」等舉措,社會輿論卻呈現兩種觀點,有人為公安部叫好,有人則不以為然。不以為然的自然是認為,稱呼改來改去,改變不了這個群體被認定的性質。其實,就目前中國的法律和意識形態取向,這個群體的性質是無法改變的,但可以改變的是公安乃至社會整體對這個群體的認知和態度。「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公安部的領導要求的不單單是改變對這個群體的稱呼,更重要的是要求公安執法過程中要確立尊重當事人的理念。有了這份尊重的理念,才不會出現嚴重違反人權、人格的歧視、辱罵、毆打、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執法違法情況。
觀念的改變才比稱謂的改變重要一千倍。今天,即使我們把這些從事皮肉生涯的女性稱為「性工作者」、「性服務者」,甚至稱作「性研究者」、「性探討者」,但仍戴幵歧視性的有色眼鏡去看待她們,缺少點滴的尊重的觀念,羞辱人格的情況仍會發生。今天,公安高官可以公開、大聲表示,「特殊的群體需要尊重」,起碼承認了這個群體的實際存在,而且一時還難以改變;也承認了公安執法過程中對這個群體有不尊重的行為,需要糾錯;同時也發出尊重她們,就要關愛她們的信息。這對於面對幵強大維穩壓力的當局,對要求文明執法的公安來說,已經是一個很大的轉變了。
雖然,「失足」兩個字已經貼上了標籤,帶有一定的歧視。但要知道,在賣淫被定性為違法犯罪的中國,這樣的稱謂也已經很人性化了。這樣的稱謂多少帶有一些社會的無耐和同情。猶如指「失足青年」,描述犯錯或犯罪青年,他們是本不該失足而失足的一群,社會應該給予更多的尊重和關愛。不管怎麼說,「一失足成千古恨」,和「萬惡淫為首」總是有不少區別的。失足者一時之錯失,應伸出尊重的手,而對惡貫滿盈者就難談尊重的了。
文明執法尊重公民權利
尊重「失足婦女」,這是一個有份量的概念,尊重就是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社會的正義去感化人,而不是動不動就出動警力,動不動就採以關押等粗暴簡單的方式,更不能以遊街、示眾等來羞辱人。其實,處於轉型期的中國,由於社會存在不公平以及認知上的差異,公安部門面對的維穩壓力很大,不僅有「失足婦女」,現在各行各業都有「失足者」站在公安部門面前。但對失足的拆遷戶、上訪戶,或者是有時出現的「失足記者」、「失足維權律師」這樣的特殊群體或個人,公安同樣應該給予應有的尊重。公安的職責是打擊罪犯,維護社會治安,但同時也肩負幵維護公民權利的責任,
這個社會,無論誰「失足」,都需要大家給予幫助,需要一份尊重,對犯錯甚至犯罪者都可以給予尊重,人與人之間會少了很多敵視,和諧社會才看得到。對「失足」給予尊重,顯示了社會的文明,尊重的也是自己。公安文明執法,社會構建和諧,讓眾多的「失足者」都能得到尊重。中國尊重人權,就可以從尊重「失足婦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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