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保釣行動委員會去年5月初,派出「保釣二號」往釣魚島宣示主權。啟航當日,被海事處攔截。同為保釣成員的船東羅堪就(58歲),早前被裁定非法載人罪成,連同早前承認的船上消防設施未符標準,被判罰款1,350元。他不服定罪上訴,昨獲法庭頒令上訴得直,獲撒銷控罪及擱置該控罪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