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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月的過路費達到368萬元。 網上圖片
狸美美
先不說今天要講什麼,您先拿出張紙來幫忙算筆帳:一個農民,二輛車,八個月,拉沙盈利二十萬元,通行高速公路二千三百六十一次,過路費三百六十八萬元。問題一:這名農民八個月來的具體收支如何?問題二:該農民每天需繳過路費多少?問題三:該農民每小時車速須達到多少?
第一個問題,20-368=-348,結論:該農民辛苦八個月,結果是虧本三百四十八萬元;第二個問題,八個月相當於二百四十天,3680000元/240=15333元元,15333元/2=7666元,即該農民每天需要繳納過路費15333元,每輛車每天要繳納7666元;第三個問題,河南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為每公里0.45元,3680000/0.45=8177777,即三百六十八萬過路費應該跑了8177777公里,再平攤到二百四十天,相當於每天要跑34074公里,就算二十四小時連軸轉,那每小時的時速也達到了一千四百一十九公里。鑒於「和諧號」的時速也只有三百五十公里,最後的終極結論為:哥駕的不是車,是筋斗雲。
說到這,不少人應該已經知道狸美美在講什麼事件了,沒錯,正是最近被炒得沸沸揚揚的「三百六十八萬元天價過路費」案。去年十月,檢察院指控農民時建峰,稱其在二○○八年五月四日至二○○九年一月一日間,為牟取暴利而非法購買使用假軍用車牌及駕駛證等物品,僱人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免費使用高速公路二千三百六十一次,累計騙免高速公路費三百六十八萬多元。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當地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建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事件一出,網民譁然,因為這裡面的數學題雖然繁多但卻實在是不難,就像本文開頭驗算的那樣,只要有小學文化程度估計都能掰清楚。而算出來的種種荒唐數據,更引發了網民針對多方面的拷問。
比如,平均每日每車近八千元的過路費以及接近一千五百公里的「筋斗雲」問題,如果不是檢察機關算錯了,那就只能是過路費收繳層面存在黑幕。有網民就說「天價過路費搶劫無罪,逃避搶劫反而有罪」。而也正因為此,時建峰明明是違法亂紀了,卻受到了網民及輿論一邊倒的同情力挺,而「無期徒刑」的一審結果也讓許多網民直指法院判刑過重。輿論壓力下,法院本月十四日決定,對時建峰的案子啟動再審程序。
確實,放著大把貪官不判無期,非要跟一個「被搶劫」的小農民過不去,這案子,是該好好再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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