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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仲偕
財政預算案發表後,有團體要求政府設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即人人有份的養老金,讓年逾65歲長者不論收入資產每月可得3000元。貧富不均是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古今皆然,完善福利政策有助改善市民生活,也有助安定社會。筆者多年來關注公共財政政策,難免憂慮養老金並非一個長遠解決長者退休生活的理想方案。
每月3000元養老金,其實是所謂「界定利益」的退休計劃:如同1999年以前入職的公務員,退休後可獲長俸一樣。這種「界定利益」退休金最大的弊處就是無法預算開支!當養老金由福利變成人權,政府無法預算10年或20年後市民壽命和養老金金額,那政府無法設定一個目標儲蓄限額,開支只可以靠每年稅收支付。西歐的經驗是:人口年輕、市民壽命短時,國家尚可應付。但法國最近因財政欠佳,已將領取退休金的年齡由60歲增至62歲!通用汽車破產與他們的退休金制度也不無關係。
回看香港,未來20年,是香港人口老化的高峰期,長者人口不斷增加,20年後,每兩位20歲至65歲市民,便要供養一位長者。這種形式的養老金,是政府開支的無底深潭,即使今天政府有盈餘有儲備,但筆者認為,引入「界定利益」的養老金,長遠而言在財政上並不可行。
再者養老金難令筆者信服的原因,是養老金將退休金由福利變成人權。然而,難道由公帑支付的養老金,連退休後有豐厚資產和退休金的人也應該有嗎?我們希望讓長者有尊嚴地生活,但「人人有份」的養老金,會不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一般人的直覺是長者沒有收入便生活拮据,但實情未必。舉例來說,政府去年支付予10萬名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便高達180億元,平均每人每月15000元。一些長者仍有工作,他們的收入一般來說雖然較年輕人低,但其實算是不錯。另一些長者工作的黃金期在上世紀80年代,現在有樓收租有股票�隊漭肮﹞ㄕ辰暋D。
「界定利益」的養老金財政上不可行,既然人人均知道自己要退休,治本的方法是鼓勵市民為自己儲蓄應付退休。若然香港真要有退休保障,只宜實施「界定供款」,即指明政府注資但不保證屆時退休金數額的一種,否則我們只是為下一代鋪下往地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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