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博士宋小莊
香港法院對莊豐源案的判決,導致今日內地孕婦來港產子逐年增加的局面,給香港帶來難以確定的變數,更可能成為醫療體系的「危機」。隨意改變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深層次考量者,能無懼乎?
上月28日,香港8間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組成的「香港產科服務關注組」表示,去年本港有8.8萬名嬰兒出生,今年將超過9萬,其中半數嬰兒的母親來自內地。但公立醫院婦產科專科醫生卻比2008年少一成,助產士又有90多個空缺,加上不少父母希望在龍年誕下「龍仔」、「龍女」,擔心人手不足,影響服務質素,建議政府檢討制度,控制內地產婦來港產子。
莊豐源案判決扭曲基本法原意
「公立醫院關注組」的擔心不無道理,但對來港產子的數字估計不足。筆者估計今年本港的嬰兒出生將超過10萬名,其中5萬多名由內地產婦所生,內地產婦在港產子將首次超過本港產婦。
這確是可供健力士紀錄大全記載的世界紀錄,並非不可能。內地產婦來港產子始於2001年7月20日香港終審庭對莊豐源案的判決。本來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1項關於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也是永久性居民的規定,其立法原意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定居在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不包括在香港臨時居留的人在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
這樣的立法原意似乎不夠通情達理,卻是無可奈何的。香港的醫療設施和其他條件有限,而內地人口基數龐大,加上施行「一孩」政策,每年有百分之一包括超生、不超生的孕婦來港產子,香港就承受不了,其限制目的當然是出於好意。
然而,香港法院並非從《基本法》條文的目的和善意來理解,而是從簡單的文字來解讀,認為不論嬰兒父母身份如何,只要在港出生就是永久性居民。在莊豐源案終審判決翌日,喬曉陽先生曾指出該判決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有不盡一致的地方,作了提醒。可惜特區政府想到的卻是如何面對人口老化問題,希望通過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來提高香港的出生率。對終審庭的判決採取歡迎的態度。
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大增勢難改
這樣自2002年以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佔全港嬰兒出生總數的比率除2007年外,幾乎年年攀升,從2002年的18%增至2009年的45%。這並不奇怪:(一)香港的婦產科服務水平居於世界前列;(二)中國有長達二千多年的封建宗法制度,「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深入人心;(三)香港醫院雖然也收費,但所收取的費用仍比內地的超生罰款為低;(四)在港出生的子女有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其他好處。
現在香港的內地孕婦產子計劃,不但吸引了有超生情況的內地家庭,而且吸引其他較為富裕的沒有超生情況的內地家庭。理由是:(一)隨著內地經濟的發展,能夠負擔來港產子費用的家庭有相當大的增長;(二)與到其他發達國家產子的旅途顛簸相比,香港的交通十分方便,對擔心舟車勞頓的孕婦也更為安全;(三)內地操辦孕婦來港產子已經成為深圳的一門新興行業,即使外省孕婦不習慣香港的語言等環境,在產前檢查前可以安排在深圳居住,產後又可回到深圳坐月子,方便生活,照料周到,只要出得起錢就可以了。因此,內地孕婦來港產子逐年增加的趨勢難以逆轉。
政府要作出控制並不容易
面對上述情況,特區政府可能作出的決策是:(一)採用配額制度,根據香港當前的產科服務設施和本地孕婦的情況,控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人數,額滿即止。也可以採用公立醫院有配額、私立醫院自行決定制度。但這樣做將引起來港產子的孕婦及其家屬不滿,可能觸發其他爭議。(二)擴大婦產科設施,但不限配額。也可以婦產科在公立醫院不擴張、在私立醫院才擴大。但醫生和護士能否配合增加卻是問題。而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趨勢雖是確定的,但數量卻是不確定的,可能發生資源不足或浪費問題。(三)靈活的配額和擴大婦產科設施;這種政策在於糾正以上兩種措施之偏,但政府有無此種能耐,尚未可知。(四)甚麼都不做,等危機來了再說。
此外,隨著內地人口的老化和勞動人口的不足,內地也有放寬實行30年的「一孩」政策的呼聲。又由於來港內地孕婦已從超生家庭擴大到未超生家庭,不論內地是否調整「一孩」政策,對香港都將帶來難以確定的變數。對此,不但終審庭在審理莊豐源案時始料不及,即使後來決定採取收費政策的特區政府也預想不到。孕婦來港產子本來是「生機」,卻可能是本港醫療體系的「危機」。隨意改變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深層次考量者,能無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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