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佩璆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從這個星期開始,筆者會負責這個新設的專欄,以實事求是的理性態度,每兩星期與《文匯報》讀者,從多角度談論香港社會的大事小事。
最低工資已於5月1日實施,政策的成功立法,標誌過去十多年勞工界的努力沒有白費,基層打工仔的待遇,亦可因此而得到最基本的保障。站於捍衛勞工權益的立場,我對此義無反顧。然而,臨近實施之日,飯鐘錢和休息日薪酬的安排,便突然成為新的爭論焦點。於我而言,此爭論實在有點莫名其妙!
訂立法定最低工資的原因是什麼
究竟訂立法定最低工資的原因是什麼呢?說是保障基層弱勢勞工的最基本權益,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吧!為數以十萬計的弱勢勞工,若沒有法律條文作後盾,這群勞工的薪酬只會愈來愈低;有一天,就可能會窮得再無立錐之地,就是這個明明白白的原因,今天香港便有了最低工資。既然立法為保障勞工權益,又怎可能再在飯鐘錢和休息日薪酬方面鑽空子呢?事實上,以工作時數計酬只是計算薪酬的行政方式,而不是計算薪酬的僵硬規範;故此,飯鐘錢和休息日薪酬既是僱員從來都擁有的權益,便不應被砌辭廢止;若原來就是不明不白處理的,更不可能藉最低工資實施之機,鑽空子實行明文剝削。制定最低工資出發點既是透過法律的方式保障基層弱勢勞工的最基本權益,又怎可能被部分僱主扭曲的演繹為勞工需要犧牲飯鐘錢和休息日薪酬的福利來換取的權益呢?
勞工的尊嚴與社會的關愛
誠然,僱主的營商成本會因最低工資而上升,但大體上的成本,還是可透過整體營運成本的控制及價格的調整而抵銷。若僱主經營有實質困難,亦應該本著同舟共濟的精神,開心見誠,與僱員商討,大家一齊想辦法。即如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亦認為最低工資是無可避免的,但政策的另一面,是此舉亦同時令勞工的購買力增強,對整體社會的經濟發展還是有所裨益的。可恥的薪酬待遇,並不能提升勞工的尊嚴,而豐足的經濟實力,則可彰顯社會對弱勢勞工的關愛精神。這點人文關懷的心智,對貧弱施助的熱誠,相信普遍為香港各階層的市民所認同。
最低工資實施前後所引發飯鐘錢和休息日薪酬界定含糊的「政策不周」;勞工及福利局促僱傭雙方就權益爭議自由協商的「闊佬賴理」;公私營機構所採取的針對性「算死草」;長工轉兼職及僱傭變自僱的「鑽空子」等,都反映了最低工資政策並不完美,甚至是令人感到失望和不滿。不過,假若正面去想,施行初期所浮現的各方各面問題,正造就勞資官三方保持緊密協商討論的客觀條件。期望更深入的討論在久經沉澱後,能形成新的社會契約,使政策愈趨完備,為勞工,為僱主,為社會創造更公平公義和令經濟達致可持續發展的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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