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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科科
泳灘
日日曬,泳季早臨。於是特意的士飛奔入萬宜水庫東壩再行半小時直入浪茄內灣。未到埗,沿路已經有萬千男女攜水攜糧前進,如果換成古時,根本就是一幅兵將行進圖——那種吵吵鬧鬧前呼後應,漫山小鳥都變 Angry birds。在狹窄山路上更是相互不讓—大哥,你走的那邊是靠山,我走的那邊可以靠崖啊—當然,這是心聲,對方不會聽得了,只會覺得我眼睥睥。走完那道長樓梯,營地早被佔據,然後走在那一小塊草地,已經見到雞骨煙頭報紙燒烤叉散落四處。我以為身處科幻片中,明明有群人在燒烤,忽然間都被外星人用死光射成粉灰,否則怎會把一切都留下?
出得沙灘,水仍然清澈見底,得天獨厚。但游得不一會,已經有遊艇蜂擁而至——真的是蜂擁,它們可以如一字長蛇陣般將整個浪茄小灣封死,或許我太毒舌,但我真以為他們快要上演赤壁重頭戲。既然你有遊艇,玩的又是Wakeboard、橡皮艇之類,身上又有救生衣,為甚麼還是駛得如此近岸?由得機油排泄物污染買少見少(此話當真,真的是被買下來)的沙灘?這令我想起那些撐了傘還要在簷下行走的自私者。
而可憐的泳客,想游得出一點也不行,差不多就要在艇間擠身而去。
拍照
去HK Art Fair,就算講明不准拍照,同胞還是要拍,閃燈、長鏡、短鏡、魚眼、4/3、Full Frame、Lomo、iPhone……你可以在Facebook上面見到大量照片。就如上回去 Pixar 在沙田文化博物館的展覽,明明講清楚只可以拍門口的巨型胡迪與巴斯光年,入內,那些妙齡少女還是要偷偷摸摸地拍,自以為進行一次無傷大雅的犯罪,有時警衛姐姐過來勸阻,被驅趕後,還聽到少女跟友儕說:「我一定要影得到!」回頭又再拍,那堅定意志,相信她將來必可拿諾貝爾獎或者救濟得了萬民吧。於是全場甚麼都拍,在 Facebook 你可以在人家的相簿看得比在現場更鉅細無遺,就連不准拍照的牌子也丟人現眼地攝下來。
我不敢擔保外國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依在美國如 MoMA、PS1、古根漢,或者倫敦的Tate、法國的龐比度、日本的國立新美術館的經驗……真的,我實在未見過有人如此張狂,而我想,大概港人自己到了外地也未必會這樣放肆,欺同胞懼外人嘛。那時見到小學生去到Tate Modern,面對雕像,是拿出畫簿來寫生,曾幾何時,我們小學時遊覽參觀,何嘗不是如此光景?怎會一機在手,天下我有地到處拍照逞兇?
文化
我知這裡是文化版,或許應該再次貼題地說一些次文化、講講 Red Hot Chili Pepper 訪港、講講日本雜誌之王藤本泰的新書、講講郎朗啟發外國科網公司製作鋼琴apps……但!若然我們連以上這些公德都不會,不會謙讓、不會設身處地、不會尊重,幾多文化論述欣賞導讀都是浪費唇舌,我們又學甚麼人要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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