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禧 香港大學 刑事司法學二年級生
繼五月十六日在汀九橋上的鬧劇,從事雞苗運輸業的男子劉玉棠再次以死相逼,釀成悲劇,四十八歲警長就此魂斷干諾道中天橋。以極端手法抗議,確實能惹來迴響。但物極必反,如今執法者無辜犧牲,抗議者不但不獲支持,更遭眾人唾罵。在情在理,甚至從實際效益角度分析,整件事無人得益。事情蒙上了陰霾,問題打下了死結。
劉玉棠挑選人流眾多的中環下手,在行人天橋上綁上橫額,動機可恥。此舉既浪費大量消防員及交通警察資源,救生氣墊又使繁忙的交通網絡癱瘓。透過這些花招強迫大眾留意他,實在卑鄙。激進派每每興風作浪,製造騷動,以阻塞、不便、傷亡等招數吸引注意,有違文明社會克制忍讓、和平申訴的德性。
劉玉棠不滿的並非牽涉社會民生的重大議題;他亦非代表甚麼團體爭取利益。劉玉棠只憤恨食物環境衛生署沒有因禽流感而給他賠償。橫額上盡是「我」、「我」、「我」,而非雞農或運輸業界。他大談一己利益和人權,像是患了被迫害妄想症一樣,咬著周一嶽的名字不放。慘劇源於個人不忿及利益,罪孽更深。若然他堅信自己是對的,他大可訴諸法律,追討所謂合理的賠償。但,應否將難以預料的天災瘟疫歸咎港府?業界是否應承受一定風險?我相信劉玉棠和行內人士心中有數。再者,「叫天不應,求助無門」一說更為荒誕,劉玉棠若感不滿,可到申訴專員公署聲討各官員,在公眾場合吠叫「狗賊」、「無人性」等詞語實在無補於事;以自殺綁架傳媒和大眾更是煩人。
筆者曾參與組織示威活動,親眼目睹部分議員精湛的演技。為了得到民間支持和傳媒焦點,他們善於在傳媒鎂光燈下張牙舞爪,高聲疾呼。記者散去後便立即靜如止水,鳴金收兵。請議員顧及市民大眾。基於「新聞價值」,大眾接觸到的往往只是最哄動的那個鏡頭、最煽情的那篇報道、最轟烈的那些動作。暴力文化被烏合之眾視為抗爭的捷徑,後果堪虞。在兩次鬧劇中,劉玉棠皆在橋邊來回踱步,根本無心尋死,待警察、記者、救護員、消防員趕到現場才發表謬論。
耐人尋味,兩次混帳皆有陳偉業議員相伴。兩、三年來,陳議員一直在背後支持劉玉棠。陳議員對「支持」的定義或許有所誤解。若然真的為大眾福祉著想,請盡議員本分,主動擔當官民橋樑,做點有建設性的事協助解決問題。絕不應教唆莽漢做損人不利己之事,更不應為慘劇塗上政治色彩。陳偉業罵道:「如非周一嶽拒絕接見,就不會發生悲劇!」那麼,若然立法會主席邀請使用暴力的議員離場,議員因此在外傷天害理,主席和整體議員用不用負上刑責?此說不但沒有因果邏輯可言,還盡顯野蠻霸道、推卸責任的政治哲學,對事情毫無幫助。
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現代社會學的鼻祖。這英國政治哲學家深信「社會契約」,我們為了生計、安穩、秩序,願意抑制個人慾望,安分守己,互相合作,締造更好的社群。劉玉棠把個人權益凌駕公眾之上,極端手段迫令社會揹上代價。這趟,警務人員及死者家屬飽受痛楚、公眾的便捷和利益受損,整件事情全是文明的倒車。無論叩多少次頭、致多少遍歉,罔顧後果的激進派也彌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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