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智文 教育工作者
中、小學教科書售價高昂,家長不勝負荷,這已是一個老掉牙的問題。近年,教材與教科書分拆出售的建議,特區政府與出版商討論多時,出版商反應並不積極,教育局更揚言可向大學招手,招標出版教科書。對此,筆者認為分拆當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出版商應當檢視其宣傳策略;至於招標之議,則甚有保留。
首先,書價高,非旦夕之事,正是出版商推廣手法所形成的歪風所致。以下,先說一些筆者所見實況:出版商為推廣其教科書,印製大量的樣本教材、光碟等,送至每間學校,讓科任老師選書,只是一科,通常有一兩個三四呎高的紙箱,更何況不同學科不同出版商。每年,這些樣書堆滿了教員室旁的雜物室,除了老師留起小部分作參考,其餘多扔棄。全港數百間中學,出版商耗費多少,可想而知!
此外,為了吸引學校選用,大型出版商常在大酒店開設推介會,推廣課本,更不惜邀請著名講者作嘉賓;又開列清單,羅列贈品。就筆者所見,曾有書商允諾若選用其中國歷史教科書,學校可得電視連續劇《走向共和》全套光碟,要知道,礙於課程緊迫,老師根本不可能在課堂上播放這類的影片。結果,這些贈品可謂得物無所用,原封不動擱在教員室。試問,如此龐大的開支,不單在其研發教材方面,更在他們購買贈品方面,於是,很自然地轉嫁到教科書的售價,苦了家長。教材與教科書分拆出售,當然符合用者自付的原則,是必要的。
政府須規管書商宣傳
但更重要是如此宣傳手法已成為歪風。筆者建議:一,教育局可與出版商訂下守則,規定只可向每所學校就每科每級提供一套樣書,且不得向校方以任何形式贈送教材。二,可由教育局統籌,讓所有出版商集中於某幾個日子,在會展或其他大型展覽中心舉辦教科書博覽會,學校可趁此比較和選取來年的教科書。這一方面方便教師,另方面可減低出版商的成本。有人說,這方法干預自由市場,但要知道教科書從來不是自由出版,教科書是要得到有關當局的審批,方可列入認可書目。
至於委託大學出版教科書,未必可行。第一,教科書編者要非常熟悉課程,又要掌握公開試模式,才可編出一套有助於學與教的教材。第二,教科書的練習也要照顧個別差異,生動吸引,行距、疏密、甚至插圖也要配合學生心理,引導學生按部就班掌握有關知識。大學學者或許本科知識深厚,但編著教材又是另一回事。筆者曾看過某大學編的中學試驗教材,文字密密麻麻,已教學生提不起勁翻閱。
總結來說,出版商有責任跟政府合作,同時應檢討其宣傳策略,方為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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