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於特區各項工作發表明確而具體的意見和建議,並非干預特區高度自治。不能孤立地理解《基本法》的相關條款。正是慘痛的挫折教訓了人們,如果中央不對特區經濟政治民生重大事務實施強有力的領導和指導,如果中央不協助年輕的特區政府把握正確的發展方向和目標,那麼,中央與特區關係將會落空,《基本法》序言所規定的實施《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根本目的—「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將落空。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沒有成功先例可資借鑒的偉大實踐,其核心問題是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
《基本法》第十二條亦即《基本法》第二章第一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14年來,關於中央與特區關係的理解和實踐,無論香港和中央都經歷了認真而艱苦的探索。
中央對特區領導須有具體機制體現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第一個5年,關於中央與特區關係主要被理解和執行為中央與行政長官的關係。有一種觀點:只要選擇了一位為中央所信任的行政長官,那麼,這樣一位行政長官對特區和特區政府的領導便自然能體現《基本法》所規定的中央與特區的關係。
2002年下半年、尤其2003年香港政治形勢急劇演變,以活生生的事實證明:中央與特區關係遠不是上述理解那般簡單。《基本法》所規定的中央與特區關係,不僅需要一位能夠為中央所始終信任的行政長官,而且需要愛國愛港陣營在特區佔據主導地位。亦即是說,中央對特區的領導,必須有具體而可靠的機制來體現和確保。
14年來,由於香港歷史因素和現實國際政治因素,中央與特區關係是在曲折中展開,既有比較融洽的時光,也有經受考驗的時刻;至今,尚不能有把握地說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已經建立了牢固的領導機制。
正因為此,反對派及其背後的外國主子,千方百計企圖搶在中央建立牢固領導香港的機制之前在香港實行全面普選。在這樣的意義上,盡早鞏固完善中央領導香港的機制,是香港按照《基本法》所指引的方向和目標邁向全面普選的一項不可或缺的準備工作。
完善中央領導機制是普選前的必要工作
正是在如斯背景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香港即將回歸祖國14周年之際對香港進行了工作考察,接著,也對澳門進行了工作考察。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展現這一位接任港澳辦主任不足9個月的新領導人的個人作風不同於其前任,但更重要的是,貫徹中央在處理與特區關係上與時俱進的新思維。
第一,中央與特區關係固然仍然需要以行政長官為關鍵來展示,同時,中央人民政府主管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機構的負責人,需要建立和保持與兩個特別行政區社會各界的直接聯繫。
第二,中央與特區關係固然仍然需要中央主要領導人通過接受行政長官定期述職以及在其他場合就特區經濟政治民生等重要事宜發表意見和指示,也需要中央主管特區事務的主要官員就特區經濟政治民生等重要事宜及時或適時地發表具體意見和建議。
於是,在王光亞主任先後考察香港、澳門期間,一系列新氣象不由得令人們耳目一新。
2011年6月14日,王光亞主任在總結訪問香港時公開表示,特區政府應當花更多精力關注房屋問題,「房屋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也會演化成為一個政治問題」。並且,公開期望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屆政府和下屆政府既解決香港當前所面臨的問題,也為香港長遠發展制訂規劃。
王光亞訪港貫徹中央處理與特區關係的新思維
6月16日中午,王光亞主任在總結訪問澳門時公開表示,澳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都積極處理兩地居民都關心的住屋問題,而澳門的進展比較快,包括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以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要。他重申,住屋是經濟民生問題,對民生重視可以促進社會和諧,需要採取比較果斷的措施。關於澳門特區政府的工作,王光亞認為,可以做得更好,尤其要抓緊教育和人才培訓,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以配合澳門發展成為世界休閒中心的目標。
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於特區各項工作發表明確而具體的意見和建議,是否干預特區高度自治。假如孤立地理解《基本法》的相關條款,那麼,答案會是肯定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最初5年,關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主流觀點和實踐正是那樣。然而,正是慘痛的挫折教訓了人們,如果中央不對特區經濟政治民生重大事務實施強有力的領導和指導,如果中央不協助年輕的特區政府把握正確的發展方向和目標,那麼,中央與特區關係將會落空,《基本法》序言所規定的實施《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根本目的—「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將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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