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彥
面對史上超低投票率的客觀事實,慷納稅人之慨的辭職補選政治遊戲費用高昂,可惜反對派不但未有汲取教訓,還要就立法會議員辭任後的替補機制,鼓吹再花大量人力物力金錢資源公開諮詢,拖延時間,企圖換取否定替補機制的時間。他們無視這場政治遊戲玩得如何低劣失敗,全無面紅耳赤的羞恥心,低投票率已足夠說明港人冷對補選的態度,再三諮詢只會虛耗更多金錢時間,延續苟延殘喘的畸形政治生態。
反對派嫌港人在所謂的「補選換公投」爭議中所浪費的金錢時間不夠嗎?百分之十七投票率,創下最低紀錄,這個數字難道還不能說明一切嗎?五人辭職然後五人重新當選,難道還不能說明他們如何無聊透頂嗎?他們總是說明投票率低不能等同替補機制的民意,但是他們卻總是無法說明百分之十七超低投票率的原因。他們不說明,因為他們不願承認市民的杯葛行動已用「冷民意」充分表達了市民的意向:市民不認同辭職補選是填補議席的方法。
超低投票率反映民意取向
反對派針對建議中的替補機制而著力標籤的一個重點,是「永久剝奪港人補選投票權」。這個聳人聽聞的字眼,間接摑了德國、波蘭、芬蘭、澳洲等民主國家的耳光,這些西方民主國家的替補機制,全都以上一次換屆選舉的選舉結果作為基礎,以定出替補議員。如果「香港不以補選作為替補機制是永久剝奪港人補選投票權」的說法成立的話,這些西方民主國家的民主也實在不外如是了。提出不補選就是剝奪港人補選投票權的人,其實並不了解比例代表制的精神。比例代表制其中一個特點,是任何一張名單得票達至所需基數時,便有一名候選人當選為議員。假如在採用選票基數安排下還有空缺,則會由最大餘數得票的名單,定出下一個當選的候選人,如此類推。現在建議中的替補機制,主張出缺由獲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人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填補。這種主張正延續了比例代表制的精神,符合《基本法》第六十八條有關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的要求。
反對派今日仍不承認集體請辭是如何無聊透頂的行動,還要賦予冠冕堂皇的理由堅持集體請辭背負了民主的意味。先不論他們如何愚蠢地以為建制派會動員參與他們一手包辦的補選遊戲,他們五人請辭然後五人重新當選,憑百分之十七投票率,難道真以為這五人廣受擁戴代表民意重入立法會?如果他們認為其他人指罵他們「玩洁v是膚淺的話,那只表示他們至今仍活於鴕鳥思維之下,始終不願接受現實,還要自我感覺良好,彷彿「眾人皆醉我獨醒」。反對派以高深民主理論包裝行動來滿足自己的政治快感,面對超低投票率和建制派杯葛的現象,卻視而不見,如此鴕鳥的「民主補選大道理」,相信只有反對派內部才能理解了,被白白浪費逾億元公帑進行補選的廣大市民,卻比他們清醒得多。他們再多的包裝、堆砌,甚至狡辯,只會令市民更加煩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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