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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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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示威擾民霸道應受譴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0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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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一遊行後,激進反對派示威者大肆搗亂中區,嚴重影響市民。

陳建強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

 近年理性表達訴求的遊行屢屢被激進反對派所騎劫,多次釀成衝突場面,借助「損人」以達到「利己」的做法,以獲取最大的政治利益。搞事者還要市民自覺配合,作出犧牲,這是以我為尊的傲慢,更是騎劫公義的霸道、偏離人性的歪理。

 香港回歸十四年,迎來了擾攘長達十五個小時的遊行和街頭衝突。「七一遊行」整整擾攘到了二日清晨五時在警方的武力清場後方才結束。而隨著時態的發展,「七一遊行」已由最初以理性方式,用腳步和汗水去表達聲音,逐步轉化為被部分「憤青」所騎劫,衝突場面掩蓋遊行目的,公眾的不便和犧牲,成為部分政客實現其政治訴求的「代價」。

暴力抗爭敗壞社會風氣

 近年,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雖然飽經風浪,但總能履險如夷,渡過難關;然而,在繁榮的背後,社情凝聚卻持續下滑,弘揚匡扶互助的「獅子山下精神」早成絕響,換之而來的,則是漸走偏鋒的暴力抗爭,而激情的訴求舉措,亦已掩蓋了理性的聲音。

 持續升級的抗爭,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試探政府和公眾接受底線,好讓反對派能夠獲取最大的政治利益。但這種衝撞式的試探,必然以悲劇告終,亦即是一日不闖禍,一日不會落幕。事實上,在遊行結束後,部分集會人士轉而衝擊政府總部、禮賓府和中聯辦,甚至強行霸佔馬路堵塞交通,借助「損人」以達到「利己」的做法,早已成為「例行公事」。不過,這公義嗎?

 近年積極鼓動「暴力抗爭文化」的「人民力量」黃毓民,在事件中亦被警方拘捕,他在獲釋後向傳媒傾吐了令人心寒的「肺腑之言」。他說:「要向政府作出抗爭,就無可避免會有犧牲」。不過,究竟是誰要發起抗爭?是誰無辜被犧牲?被犧牲者事前是否知情?又可否說「不」?事後會否得到一個道歉或補償?

損民利益傲慢無理

 好明顯,當日被困車龍,有家歸不得的市民,有錢不能賺的的士司機,對於上述問題,滋味在心頭。但「被犧牲」市民在傳媒鏡頭前的怒吼有用嗎?在該批作為示威常客的「憤青」眼中,為求實現他們的「合理」抗爭,任何手段行為都是天經地義,埽鞳B圍封地盤、包圍珠寶店、霸佔馬路,只要他們想做的,其他的任何人、事、物,都應自覺配合犧牲,而被犧牲者更應甘之如飴。這是以我為尊的傲慢,更是騎劫公義的霸道、偏離人性的歪理。如此情景,隱約令人勾起「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時代回憶。

破壞香港安寧讓人討厭

 在遞補機制的問題上,建制派議員在尊重民意認為諮詢不足的大前提下,已向政府反映市民的訴求,要求政府押後表決相關的條例草案;而政府也從善如流,決定押後兩個月提交立法會,藉此進行公眾諮詢,作出理性和善意的讓步,兩個律師公會亦即時對此表示歡迎。只是,在今次事件中得嚐甜頭的一些團體,卻執意「乘勝追擊」,仍堅持要發動群眾在七月十三日包圍立法會。這是非常不必要,亦是「玩火」的。畢竟,香港是我們立身安命、奮發耕耘的家園,而絕非「憤青」的遊樂場,任由他們肆意「放火」,我們的家園還能安在?

 今天 ,不少高人智者在大談程序正義,但試問市民的不同訴求,數以萬計市民的遊行,被一批人的阻街抗爭所騎劫;至於為數更多、無心參與遊行抗爭的普羅市民,在不獲諮詢的情況下,無辜成為事件中的被犧牲者,這是否符合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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