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太子珠寶鐘錶行售貨員袁子揚(28歲)監守自盜,於本年4、5月間,盜取公司2隻總值30多萬元的奧米加男裝手錶典當,得款85,000元,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九龍城裁判院裁判官錢禮認為案情嚴重,被告違反誠信,且於去年9月才因盜竊案底完成社會服務令。然而,鑑於被告背景報告正面,主動認罪,已汲取教訓,又表示願意賠償當舖連本帶利5萬多元,遂決定判監3個月,但緩刑18個月,另須付堂費1,000元。
辯方求情時,代呈2封由被告叔叔及嬸嬸所撰寫的求情信,指他是孝順仔、好丈夫。辯方又表示,被告債務纏身,是由於雙親嗜賭;且他自小母親早逝,一直努力工作,代父償債,並非自身問題所致。同時,案中事主均無損失,當舖把手錶交還鐘錶行後,被告承諾可於即日賠償損失。裁判官聞言反問,被告債台高築,5萬元從何而來。辯方回答指,賠償費由其家人周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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