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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右)要求當局以短期租約形式,與私人會所續約。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目前,特區政府有73幅地皮,以象徵式地價撥給私人體育會及非牟利團體經營康體設施,包括部分僅「非富則貴」人士方可入會享用設施的私人俱樂部,其中55份契約將於今年底至明年到期。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先以短期租約形式續約,以檢討政策是否過時,方向有關會所續「長約」。政府則表明,不贊成縮短合約年期,並承諾會檢討有關問題,並已要求相關場地增加每月公眾開放時間至50小時,及向公眾開放更多設施。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私人遊樂場地的續約問題,多名議員批評政府以低價批地經營,但會所年期長達15年,入會費昂貴,普羅大眾根本無法享用,故要求當局要求有關會所增加向公眾開放的時間,並建議當局考慮在續約時以短期租約形式批出土地使用權,作為要求該批會所增加開放時間的「籌碼」。
王國興指可增談判籌碼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表示,開放時間增至50個小時仍然「太奀」,建議當局先以5年為續約期,增加討價還價的籌碼。民主黨議員張文光亦稱,不能以延長公眾使用時段作為「買路錢」,延續這些會所的特權,故要求當局先以3至5年短期租約形式續約,期間再諮詢公眾及檢討政策。
梁劉指不尊重契約精神
不過,經濟動力議員梁劉柔芬稱,有議員要求免費開放場所是實行「共產主義」,又指縮短租約期是「扭著別人的頸去商討」,此舉屬不尊重契約精神,要求政府「不要跪低」,予會所的續約年期至少要10年以上。
楊立門要求降入會門檻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在回應時表示,由於私人會所投資較多,需要較長的經營期以確保經營穩定,倘以短期合約形式續約,對有關團體不公平,並會影響數十萬計會員,「他們好多都有社會良心,過往在政府沒有要求下,對外開放時間已不止於50個小時」。
他強調,特區政府已要求私人會所每月向公眾開放時間由30多個小時,增加至50小時或以上,同時要求開放更多設施;而私人體育會日後亦必須推行初級會員計劃,大幅降低入會費用,讓男女運動員成為會員,協助培育體育人才。
最終,委員會在大多數支持下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特區政府在續約時,先簽署3至5年的短期租約,並要求有關的私人會所增加開放時段,以低價開放予公眾使用,期間並開展諮詢和檢討,其後才與有關的會所簽訂較長年期的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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