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嚴敏慧)營養資料標籤制度自去年7月生效以來,至今已經實施滿1年。食物及衛生局表示,截至上月24日,食物安全中心共抽查市面逾1.62萬件預先包裝食品,結果99.3%食品符合法例規定。食衛局局長周一嶽表示,營養標籤一方面能提供資訊,讓市民作出有依據的食物選擇,另一方面亦能鼓勵食物業界,提供符合營養準則的食品。
逾半人指對營養聲稱增信心
周一嶽昨出席「食物安全日2011」開幕禮時表示,智經研究中心上月進行的電話調查,訪問了過千名市民,當中近80%受訪者認為,實施營養標籤制度和規管營養聲稱,有助他們選擇較健康的食物。
亦有逾半受訪者指,有關制度加強他們對預先包裝食物上營養成份或營養聲稱的信心。
周一嶽表示,營養標籤的宣傳策略十分著重年輕人的參與,當局已透過營養標籤教育工作小組的協調,以及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的積極配合,把營養標籤及相關課題納入學校各級課程內。由於要改變市民行為習慣需要長時間努力,食安中心計劃推行為期兩年的營養標籤深化教育及宣傳工作,以加強推動市民在行為上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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