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彥
人大釋法是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不是反對派所能改變得了、又扭曲得了的事實。人大釋法是維持港人治港、維護港人利益、確保香港體制穩定的重要憲制規定。外傭居權訴訟是一個法律問題,法律問題,法律解決,最終以本已有之的釋法程序,釋除基本法條文有爭議的地方,實在順理成章,理直氣壯。
公民黨面對前所未見的民意唾罵仍在垂死掙扎,該黨狡辯的最後板斧是將釋法制度和司法不獨立掛u,甚至膽敢將輿論視為妨礙司法獨立影響法庭審案的絆腳石,企圖要全港市民掩口止息,以減少對該黨的政治衝擊。該黨屢屢以感性的政治手法扭曲釋法含意,賦予爭議性議題政治包裝,藉錯誤陳述人大釋法的功能掩蓋香港司法獨立的事實,這是反對派回歸至今一直援用的伎倆。公民黨正要再次利用虛假的釋法陳述,轉移他們在外傭居權案中違逆民意的視線,他們披著「捍衛司法獨立」的羊皮,然後虛情假意以抗釋法救法治的口吻博取同情,公眾必須提防公民黨再以法律專業權威拖曳釋法和輿論焦點,免被動搖抵制公民黨的決心。
公民黨濫用司法程序誤導輿論
香港司法制度獨立,公民黨黨員李志喜仍能提出她違背港人意願的外傭訴訟,法院亦能依照法律程序受理案件,沒有受到任何阻撓;公民黨律師能自由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提請司法覆核,並成功按照法院的判決推翻大橋工程,這還能說不自由不獨立嗎?可是,公民黨和法律政客幕後濫用司法程序,操控目不識丁的平民百姓提出訴訟,提訟人只是依照大狀的意志甘當法制木偶,這才是香港法治最醜惡的地方。
香港審理的法院仍然獨立行事,政府沒有以行政手段阻撓法院以獨立的意志和權力接受或排除案件。可是,公民黨梁家傑日前竟公開呼籲各界停止就案件發表意見,避免對法庭和法律代表構成壓力。輿論作為民主社會的利器,公民黨等不但不正視,更再次肆意以法律專業角度歪曲為影響司法審判的因素。其實,法庭不可能要求社會對富爭議性的社會事件噤若寒蟬,市民絕對有發表意見的自由,這是任何人也禁制不了的權利。公民黨等藉此要求社會停止輿論批評,以為港人會因此閉嘴,「法律權威」的專制嘴臉表露無遺。
人大釋法無損港司法獨立
公民黨等說到香港司法不獨立的根本是人大釋法。可是,港府一旦在外傭居權案中,因法院未能取準基本法的原有精神而敗訴,港人治港的法治根基又從何說起?釋法本來就是要維護基本法的超然獨立地位,不致因為法院詮釋條文時左右了基本法的原有精神,不致法院的判決偏離基本法原意,同時確保基本法含意前後一致,確保判決不偏離基本法框架下所確保港人治港的利益,確保香港在基本法這部香港最根本的法律保障下,依照原意繁榮發展。
釋法是防司法制度被操控的最後防線
2001年沒有經受釋法程序的莊豐源案終審法院判決所帶來的衝擊,十年後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潮已說明一切了。在這些社會衝擊的惡果陸續浮現後,港人已非常清楚釋法的意義了。莊豐源案和外傭居權爭議已突顯了釋法對維護和健全基本法的重要性,兩案同時提醒了港人釋法是維護港人利益、不讓司法制度被政客任意操控的最後防線。港人本可容易理解釋法制度的意義,可惜,回歸後跑出了一批又一批「正義大狀」,不斷撒播「釋法有毒論」的種子,處處攻擊釋法制度原理。其實,最不明白釋法原理的,正是那些自稱認識法律的專家學者和政客。
人大釋法是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不是反對派所能改變得了、又扭曲得了的事實。外傭居權訴訟是一個法律問題,法律問題,法律解決,最終以本已有之的釋法程序,釋除基本法條文有爭議的地方,實在順理成章,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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