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彥
公民黨如果以為聲明能說服港人相信公民黨並非外傭爭居權案的始作俑者,那就未免低估港人智慧了;港人在聲明中看到的,是公民黨對有關訴訟不斷堆砌的辯解,不斷淡化外傭湧港的衝擊,整份聲明支持訴訟的取態脈絡清晰,絲毫沒有否定參與外傭爭居港權案的意味,視港人利益如無物。
公民黨連番發表聲明力陳外傭取得永久居港權並不容易,能在港定居外傭非想像中多,企圖減輕港人戒心,同時強調不干預個別黨員的工作,再次急忙與負責外傭居港權訴訟的黨員李志喜劃清界線。作為一個組織成型的政黨,公民黨和黨員在關鍵取態上居然貌合神離,可謂當全港市民是傻瓜。
淡化外傭湧港衝擊損港利益
公民黨在聲明中強調,非中國籍居民要享居港權,不但要證明申請人連續居港七年以上,還須通過審查確定香港為其永久居所,要證明這些條件,申請人必須提交資料,包括提供多項居住和入息證明等。這說法表面說明外傭申請成為永久性居民不容易,目的不過是減輕港人對外傭永久居港在人數上的憂慮,但事實是有關審批只屬形式,外傭依然可輕易取得居港權。而且,直到今日公民黨仍要為外傭爭居港權撐腰,否則,他們用不著惺惺作態,為外傭申領居港權的處境加插一段行政困難的獨白。公民黨至今仍不敢說「我們不支持介入外傭居權訴訟案」,但又不敢公然與民意相對抗,才如此偷偷摸摸支持外傭爭取永久居留權。
不干預黨員行為是一個非常弔詭的說法,黨和黨員在理念上本應統一,公民黨老想擺脫這個政治概念的牽連,在關鍵處不肯老實承認黨員和黨的統合關係,反而濫用「不干預」三字的政治意思,這是公民黨企圖蒙混的地方。如果公民黨的態度是不傾向接訟的,李志喜作為黨員,便應聽從黨內指示。公民黨沒有控制黨員行為,李志喜如此為所欲為,實質說明公民黨暗中為黨員接訟開綠燈,否則,黨內高層應高調游說李志喜退出訟案,或李志喜退黨。即使公民黨內部沒有直接介入有關官司,李志喜作為公民黨黨員卻是一個客觀事實,公民黨因這黨員間接介入官司也是一個客觀事實;每個黨員對外行為在政治上都代表了政黨意志的延伸,公民黨怎可以自辯黨員是獨立個體,不能干預?公民黨黨員接受違背民意的訟案,全黨居然想置身事外,拋出事不關己、不會干涉的態度劃清界線,這說明了公民黨不是偷換概念,就是政治白痴。
劃清界線 責任難卸
公民黨根本無法逾越自己的心理底線,所以聲明裡的每句話都沒有一句涉及否定訴訟的意向。正因公民黨心底裡無意否定訴訟,通篇聲明取態暗撐訴訟便不足為奇了,否則何必還要在聲明中特意為減輕外界憂慮就外傭爭居港權的困難「娓娓道來」,他們這麼一說,更為外傭增添爭取外界同情的意味。公民黨一直採取迂迴放任的逃避政策,既不想得失選民,又希望在人權問題上走到前線,最後只以「不干預」中間落墨,到底還是無法漂白該黨陰黑的嘴臉。維護人權是社會共識,本用不著公民黨牽頭說項,為港人指手劃腳,如今不但為港人增添煩惱,港人在居港權上更不能「港人治港」,這都是公民黨黨員引伸出來的禍患。
港人要求依據《基本法》排除外傭有永久居港權的民意越來越清晰,公民黨在強大民意面前,應改邪歸正,不要再做違逆民心的事情,否則只會受到民意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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