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梁家傑的說法完全是偷換概念,原因是所謂「關卡論」只是用作考慮申請,並非是取得居港權的條件,既然並非條件,又如何用來阻止外傭湧港呢?梁家傑故意以假資訊來誤導市民,令市民誤以為影響不大而掉以輕心,甚至原諒公民黨的賣港惡行,盡顯其「睜大眼說瞎話」的本性,毫無誠信可言。公民黨的賣港行為已導致元氣大傷,梁家傑身為黨魁理應負上政治責任,現在卻不斷顛倒是非黑白,淡化自身的責任,有這樣的黨魁自然有這樣的政黨,公民黨投機成性豈是無因。
策動外傭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的公民黨,連日來飽受輿論壓力,就是過去支持公民黨的市民,都對其「倒香港米」的惡行大為憤慨,紛紛表示要在之後選舉上作出懲罰。公民黨也知道這次觸發了民憤,玩過了火,於是立即展開「消毒」行動,黨魁梁家傑更是又發聲明又會見傳媒覆述其立場,強調申請居港權的外傭假如符合「7年定律,4大關卡」是應該獲得批准,公民黨會表示支持,並認為此乃「唯一」立足法治本位的「立場」云云。表面看來公民黨的立場是尊重法治的表現,但問題是公民黨濫用司法覆核去處理入境政策問題,將司法置於政治風眼已是不妥,而他竟三番四次扭曲所謂的「4大關卡」規定,意圖淡化市民對外傭湧港的憂慮,更是玩弄法治誤導市民之舉,足顯公民黨的「訟棍」本色。
「4大關卡論」難有效阻擋外傭
公民黨在事件發生後雖然立即與李志喜劃清界線,將責任全推在她個人身上,但卻受到主流民意質疑,繼而又全力將外傭取得居港權的衝擊淡化,說外傭即使取得居港權也不會有幾十萬人來港定居,對香港影響並不大,之後又指外傭要取得居留權也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成功申請,而有關條件相當嚴苛,一般外傭不易取得,所以最終取得居留權只有極少數人士,即是說官司勝訴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公民黨藉口一大堆,不過就是說問題不嚴重,外界不要再批評公民黨了。不過,梁家傑的說法完全是偷換概念,原因是所謂「關卡論」只是用作考慮申請,並非是取得居港權的條件,既然並非條件,又如何用來阻止外傭湧港呢?
梁家傑更故意扭曲「4大關卡」的內容,根據《入境條例》附表,入境處處長只要求申請者提交四項資料,包括「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住地」、「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在港」、「是否有合理收入維持生活」、「是否已按法律繳稅」。從中明顯可見, 「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住地」絕不等同梁家傑所僭加的「有否在港持有物業」的意思。至於梁家傑說的「有否在港納稅」似乎意味著要成為永久居民,就非要納稅不可。這與條例所要求的資料︰即「是否已按法律繳稅」也完全不符。而且,上述四點只是入境處處長為行使酌情權時要求申請者提供的參考資料,而非什麼明確要求或準則,更不是梁家傑所說的「四大關卡」。梁家傑故意以假資訊來誤導市民,令市民誤以為影響不大而掉以輕心,甚至原諒公民黨的賣港惡行,盡顯其「睜大眼說瞎話」的本性,毫無誠信可言。
公民黨處境「淒涼」自作自受
更可笑的是,梁家傑還將責任推在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身上,要求黃仁龍立即就「《入境條例》是否形同虛設」及「是否同意倘政府敗訴,居港7年的外傭自動獲得居港權」等交代立場。公民黨發動外傭提出司法覆核,鑽法例空子為本港製造「人口炸彈」,是整宗居港權案的始作俑者。如果沒有公民黨的支持及推波助瀾,外傭怎可能會懂得提請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公民黨利用司法來打擊特區政府,置港人利益於不顧,受到民意譴責是自作自受。固然,如果因為現時法例有不清晰的地方,理應及早修訂完善,但梁家傑卻不能將責任全推在律政司司長身上。而且,既然他已經看到這樣那樣的漏洞,為什麼不向當局提出及早堵塞?反而是利用司法手段去製造兩敗俱傷的局面,要全港市民埋單,這難道就是尊重法治嗎?
當然梁家傑也自己知自己事,這次事件肯定對公民黨造成巨大打擊,不論基層、中產、專業人士都矛頭一致抨擊公民黨,梁家傑聲稱現時處境儼如置身10級颱風般「淒涼」,年底的區議會選情更不見樂觀,揚言此役是「創黨以來最嚴峻襲擊」。梁家傑的訴苦固然有打哀兵牌的成份,但某程度也反映公民黨這次確實已經民望大跌元氣大傷,梁家傑身為黨魁理應負上政治責任,現在卻不斷顛倒是非黑白,淡化自身的責任,有這樣的黨魁自然有這樣的政黨,公民黨投機成性豈是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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