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文匯評論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中國日報:行為過激VS警權過大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9-06]     我要評論

蕭 平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署名評論文章,現譯載如下:

 「9.1」 的科學館與「8.18」的陸佑堂,城中熱議的這兩個話題,其實是難以分割的一對孿生。行為過激與警權過大,問到你,你要哪一個?

 這有些難以回答,因為兩者都不是現代社會樂於接受的。假如換一個角度問你,行為過激與警方管控適度,或者警權過大與理性表達訴求,取捨就容易得多。

 過激就是偏激,就是為了實現個人或小群體的目的而不顧甚至妨礙他人。何況,「9.1」衝擊科學館不僅是過激,是否觸犯刑律,警方還在調查中。

 警權是警察執法的權力,是一個社會維護正常秩序不可缺少的要素。當然行使警權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並應盡可能尋求維護秩序與公眾自由表達之間的平衡。

 很明顯,行為過激與警權過大,這是兩個性質不同的概念。打個稍顯蹩腳的比方:有學生鬧堂,老師勸戒不果,把他推出教室,以使多數學生能正常聽課。可老師用力猛了些,這名學生感到委屈,他哭了,投訴老師剝奪了他聽課的權利。此情此景,你支持誰?

 弔詭的是,行為過激者往往打著自由表達意見的幌子,動輒與維護人權掛u,貌似佔據了道德高地,一如「9.1」的那群衝擊者。

 警權過大,有時是對付過激行為的一種反應。當然,過猶不及,警察執法的方式是可以檢討的,檢討的目的在於今後更好地維護社會正常秩序。而行為過激無論如何不是法治社會所能容忍的,因為它所衝擊的恰恰是社會的正常秩序。

 在周日的「城市論壇」上,劉夢熊先生認為,假如警察不進校園,「8.18」的陸佑堂很可能變成「9.1」的科學館。李成康同學反對,理由是以往港大從未暴力衝擊政要。筆者想問,「9.11」之前有誰會想到飛機撞世貿大樓嗎?

相關新聞
來論:公僕團體「破例」發聲譴責暴行振聾發聵 (2011-09-06)
廿四味:香港不要自毀長城 (2011-09-06)
警權屢受衝擊 助長暴力歪風 (2011-09-06)
港大「禁錮」鬧劇也是選舉炒作 (2011-09-06)
蔡英文的「兩岸政綱」是「台獨政綱」 (2011-09-06)
中國日報:行為過激VS警權過大 (2011-09-06)
指點江山:反對派暴力走火入魔 重振公權力迫在眉睫 (2011-09-05)
頂天立地:香港警察做得好 (2011-09-05)
諮詢會變暴力場 依法嚴懲暴徒 (2011-09-05)
中國日報:正不壓邪必令香港式微 (2011-09-05)
冷眼向洋:從雙英決戰看兩岸關係未來 (2011-09-05)
中央支持香港發展檢測認證產業 (2011-09-05)
田園快語:應設法便利跨境學童上學 (2011-09-05)
來論:激進反對派三K黨式暴行震驚香港 (2011-09-03)
黃毓民議事堂上公然襲警必須追究 (2011-09-03)
中國日報:為香港錯失機遇而憂 (2011-09-03)
暴力示威損害香港核心價值 (2011-09-03)
自留地:推行國民教育助青少年把握人生路向 (2011-09-03)
世紀風雲:中國改革兩個亟待釐清和重視的問題 (2011-09-03)
縱論香港:反對派借保安爭議狙擊警隊用心險惡 (2011-09-02)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評論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