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滿林
政治流氓及憤青不斷侵犯立法會議事大堂及社會秩序,法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一些蓄意違法者應判不判,或者是輕判了事,無形就是一種慫恿。若然法官依法量刑判刑,肯定能夠起到阻嚇作用,不致令到流氓憤青違法事件越演越烈。
例如早段時間,那些政治流氓在立法會會場上擲物、放紙飛機、擲蕉等行為,就應向他們控以亂拋垃圾之罪,每擲一次就判罰違法者一千五百元。遺憾的是,執法者和法官大人沒有這樣做。
一些人行街時不經意在褲袋取東西時掉下一些紙張,遇上食環署人員就遭檢控,要按時上法庭及遭到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相比之下,那些在立法會會場刻意擲垃圾的政治流氓更應受到檢控和罰款才是。否則,就對不經意掉下紙碎、煙頭而遭檢控罰款的市民不公平、不公道,還說甚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最近一次科學館論壇事件的發生,更讓社會各界譁然,強烈要求當局執法人員拘捕這些流氓憤青,強烈要求那些法官大人依法嚴懲判刑。要拘捕這些犯事者不難,會場設有閉路電視,新聞片段也當時直播出街,全港市民都看個清楚,人證物證俱在。
暴力破壞公眾諮詢論壇一事是一起嚴重的刑事毀壞事件,以鐵筆撬開演講廳大門,用暴力叉住保安人員頸部,踏上檯面掃場,毀壞花盆等等,每一項都是刑毀,每一項都足以構成嚴重刑事案件,判以重刑。現在要看的是當局的決心,看執法部門的執法能力,更要看法官大人的取態和判刑量刑。一些普通的刑毀個案一經檢控成罪都會判監,今次論壇暴力刑毀事件更不能例外或輕輕帶過,尤其對那些戴上面具犯事者更應嚴懲判刑。當下全社會的焦點都落在法官身上,若執法人員將違法者送上法庭,而那些法官對之輕判的話,將會引發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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