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保安員涉於去年6月向妻子淋潑通渠水導致對方死亡案,被告昨於高院辯稱,自妻子揭發他以詩句與女友人交往後性情大變,自爆有年輕情人,除強迫他簽訂「奴隸契約」,禁止他跟胞姊和胞弟來往,又在酒醉後在他口中小便,憶起以往被妻子欺凌的片段,被告只能在庭上不斷哭泣。
60歲被告黃志誠昨於高院自辯稱,他與死者於1994年相識,當時前妻移民加拿大,自己則留港做「太空人」,期間到深圳認識在卡拉OK任公關的死者宋子琴,很快便包養她。至1997年回歸前夕,被告向死者表示要回加拿大,死者曾因此苛索20萬元,令被告感到她「有少少貪心」,只給她3萬元。惟被告在加拿大時,前妻不滿他曾有外遇,狠狠罵他「You Better Die(你唔去死都冇用)。」被告遂於1998年底回流香港與前妻離婚,遂跟死者再續情緣。
子稱見證父簽「奴隸契約」
被告續指,他於案發前任職保安期間上網結識一些女網友,更在手機以詩句互贈。死者於去年4月15日從被告手機發現有關短訊,先後以剪刀、利刀將他趕出家門,被告曾到庇護中心暫住。同年4月26日,死者准許被告回家,但威迫他要做「奴隸」,需跟親人斷絕來往,自此死者會不時「發神經」般拍打被告。
被告形容死者自此性情大變,每晚在外飲酒,更自爆在酒吧認識了一名30歲男朋友。一次他回家後竟被強迫蹲下,她則蹲到沙發上,從高處排尿到被告口中,被告至此一度泣不成聲。惟死者的親子余小龍的口供指,被告與母親的感情一直都不錯,但他曾於去年5月18日和妹妹Yoyo見證父親簽下「奴隸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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