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年輕女菲傭相信將洗衫水和爽身粉混入食水,供女僱主、女僱主母親及開奶給5個半月大的男幼主飲用,可起「宗教神效」,獲僱主一家善待,但最終令3人腹瀉。女僱主起初不以為意,及至為幼兒開奶時發現食水混濁惡臭,有如「坑渠水」始報警揭發。被告早前否認1項疏忽照顧兒童及3項施用有害毒物的罪,昨在荃灣法院受審。
被指「加料」害主的女被告Acosta Teresa Asuncion(29歲),報稱大學畢業,曾任教小學,去年11月25日正式受聘,本年1月19日開始在事主家中工作。她被控於本年5月14至17日,在青衣柏麗灣女僱主家中,對5個半月大的男嬰違反1項疏忽照顧兒童及1項施用有害毒物的交替控罪,又對女僱主與其母親違反各1項施用有害毒物罪,昨被裁定表證成立。
僱主一家飲「坑渠水」腹瀉
女僱主張寶萊(32歲)庭上供稱,早在5月14日晚上8時,她下班回家在飯桌上倒了杯水來飲,但入口即覺有「坑渠水」的異味。她問過被告何故,但對方稱不知,遂叮囑被告洗淨所有水瓶,然而1小時後,她開始肚痛腹瀉4、5次,仍猜想是早上吃錯東西所致。及至5月17日下午3時,她在公司收到母親電話,說幼兒肚瀉,至晚上回家9時半晚飯準備開奶給幼子時,又發現食水非常混濁,異味陣陣,比上次更為嚴重,與丈夫商量後報警。
女僱主64歲的母親勞少玉亦稱,她5月17日到女兒家中之際,被告從廚房取水奉上,但她一向嗅覺不靈,聞不到異味,卻見到水質帶黃。她下午替孫兒換尿片時,赫見他頻頻肚瀉,但一直懷疑只是開奶的水溫不合所致,遂一直留在女兒家中照顧孫兒,直到9時多晚膳後,她又飲了一杯水,在深夜11時開始腹瀉。
被告自辯水瓶意外掉進污水
被告自辯時表示,在警誡下,她曾向警員否認在食水中「加料」,更聲稱只是意外,因為她習慣在廚房洗手盆中清洗衣物,是水瓶意外掉進洗衣污水中,故帶有異味。辯方稱,可能是被告英語能力不足,與警員溝通不善而產生的誤解。案件押後至本周五陳辭,被告須還柙監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