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於中文大學音樂系任教的資深小提琴老師,聲稱其住所大堂的信箱收不到廣告單張,因而盜取兩名住客信箱內的信件、廣告單張及小冊子,以一睹單張內容,昨承認兩項盜竊罪,獲輕判罰款6千元了事。
網上資料顯示,被告湯龍(78歲)畢業於中央音樂學院及上海音樂學院,是著名指揮家及演奏家,從事音樂教學工作40多年。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現於中文大學音樂系兼任講師,專門教授小提琴及鋼琴,月入3萬元,是一名擁有良好背景的文化音樂人。辯方又指,被告家住美孚新h,因年紀老邁,獲配鑰匙進出隔鄰大廈以方便通往寓所,另因住所的信箱經常收不到宣傳單張,才一時糊塗在該幢大廈的信箱取走單張翻閱,犯案時沒有預謀及使用工具,事前亦低估後果,形容今次是他一生中不快的經歷。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指,被告非為金錢犯案,可能是圖謀不軌,藉盜取他人信件而取得私人資料,以作其他非法用途,行為令人關注。不過體諒被告一把年紀及沒有案底,實在「好難得」,而且有正當職業及經濟基礎,姑且給予被告一次機會,輕判罰款了事。
案情指,今年8月27日下午,一名住客出門時,發現信箱內有一本宜家家居小冊子、一封信及兩張宣傳單張,當時未有打開信箱取走,惟回家時信箱已空空如也,即向地下大堂的保安員投訴。保安員翻查閉路電視紀錄,見到被告偷取信件,並見被告偷去另一住客的一封信,遂走上其住所查問。怎料經查問下,被告竟自動交出「贓物」,警誡下聲稱只想取去宣傳單張及小冊子,不知竟有信件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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