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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把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以保護古蹟免受業主清拆。圖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前),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香港文匯報記者嚴敏慧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嚴敏慧)港府與山頂道何東花園業主的談判未有成果。當局透露,業主早前拒絕當局提出的「地換地」補償方案,更於本月初向古物事務監督申請拆卸何東花園。為阻止該個逾80年歷史的建築群被破壞,港府決定將花園「升格」為法定古蹟,昨日獲古物諮詢委員會一致通過。身兼古物事務監督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待行政長官批准及刊憲後,何東花園將正式列入法定古蹟。惟事件仍有變數,業主可於1個月內提出反對;即使順利「升格」,業主仍可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決定。同時,業主可繼續申請拆卸花園,若申請被拒,業主可向政府索償,由法庭裁定賠償金額。
位於山頂道75號的何東花園,是20世紀初香港富商何東爵士,於1927年購入地皮興建,屬於中國文藝復興建築風格的建築物,原為一級歷史建築,現任業主何勉君(何東的孫女)去年向屋宇署申請,把建築物拆卸重建為11幢別墅。為免歷史建築受破壞,當局今年初宣布將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再與業主磋商保育和補償方案。
限發展規模 談判無共識
林鄭月娥昨日透露,過去8個月至9個月與業主多次會面,5月更提出換地方案,以3幅地段,即一幅原為何東花園網球場與停車場之間的地段,以及兩幅現為綠化地帶的官地共11,520平方米,換取保留何東花園主樓等建築。該地段面積與何東花園相若,地積比率及樓宇高度維持是0.5倍及不超過4層高。惟業主早前認為該地段的發展潛力受限,例如兩塊綠化地帶要改變為住宅用途,需通過城規程序,或會受延誤或被公眾反對,最終拒絕當局的換地建議。
由於暫定古蹟的法定保護期將於明年1月屆滿,為免建築物被破壞,當局建議把建築列為法定古蹟作永久保護,昨日獲古諮會委員一致通過。林鄭月娥表示,今天將向業主發出通知,稍後得到行政長官同意及刊憲後,才正式列為法定古蹟。她補充,期間業主可採取法律行動例如申請拆卸,一旦拆卸申請被拒,業主亦可要求賠償,若雙方不能協議賠償水平,可交由區域法院評定。不過,當局過往未曾透過法庭釐定補償水平,故釐定基礎,法庭會如何判決,仍為未知之數,當局亦未曾評估相關賠償金額。
林鄭冀互諒互讓達雙贏
林鄭月娥強調,由納稅人付出龐大的公帑補償有困難,故當局希望採取非現金補償方法,包括以地換地、放寬規劃等的經濟誘因解決問題。她表示,當局已就業主拒絕的原因進行研究,認為有關技術限制可靠設計解決,而換地問題則有景賢里為先例,相信不會構成發展受阻的問題。她表示,會與業主在換地基礎上繼續探討,形容對保育何東花園感樂觀,冀最終能達成一個互諒互讓的雙贏方案。
何猷忠批當局太倉促
何東後人何猷忠擔任董事局成員及贊助人的香港文化遺產基金會,批評政府將花園列為法定古蹟過於倉促,認為可以有其他方法,例如向業權人租用,以避免發生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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