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行政長官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一如所料,政府以社會未有共識為由,仍拒絕實施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並聲稱要再做研究,這是令人失望,因為現行的強積金制度仍有不少漏洞,部分低收入人士在退休時的強積金供款根本難以維持退休生活,故政府應雙管齊下,讓所有市民老有所養。
工聯會及民間不少團體在過去數十年已一直向政府爭取設立全民退休保障,但政府一直拒絕作出任何承諾,所謂「社會未有共識」只是藉口,若政府有心推動,實可以擔當協調角色,將各界未有共識變成有共識,情況和以前實施最低工資及強積金計劃一樣,最重要是看政府有否決心去推行。
近年政府及基金受託人經常宣傳強積金計劃可以為市民提供一定退休保障,但現實上是強積金計劃對中年及長者的保障仍有不足,例如低收入人士所得的強積金根本難以頤養天年,以一個45歲、月入7000元的低收人人士計算,在65歲退休時,不計投資回報,只有約16.8萬元,這是否可以應付接著10多年的退休生活呢?大家心中有數。
對收入低於供款下限的低收入人士及非在職婦女來說,強積金計劃更不可能提供任何退休保障。
強積金制度對打工仔最不利是有關對沖機制,現行制度是當僱員被解僱時,僱主可以將強積金僱主供款那部分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作對沖(僱主有權以強積金中僱主供款部分抵銷應要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便有如白供。非正式統計打工仔每年被對沖走的強積金款項便高達20億元。
我過往處理過不少勞資糾紛,部分不幸打工仔只要曾被解僱三、四次,其強積金款項實所剩無幾,所謂退休保障變成聊勝於無。故勞工界一直要求改善現行強積金制度,首要取消對沖機制,保護僱員應得的強積金供款;當局亦要增加強積金收費的透明度。
歸根究底,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方是真正讓全港市民老有所養方法,低收入人士及家庭主婦也可以受惠。不少人會質疑,全民退休保障開支龐大、是由就業人士補貼低收入或非就業人士,但大家不要忘記,若現行強積金根本不足以養老,有困難市民最終亦可能要申請綜援為生,這方面開支亦將會大幅增加。故為何政府不認真考慮一個全民可以受惠、沒有標籤效應的全民退休保障,讓大家可以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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