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 偉
陳日君被踢爆過去數年收取黎智英2,000萬元捐款,引起全城譁然,市民質疑神職人員收取如此大筆的政治獻金,將嚴重損害教區的獨立自主。面對外界指責,陳日君初時一概黑面閉口不言,與往日的健談大相徑庭。翌日在記者會上才指捐款是用作資助內地的「地下教會」,為教友辦福利等。跟�騤僁W一轉,表示為反對《校本條例》,決定絕食3天。記得陳日君在《校本條例》官司判決後,只是淡淡的表示不滿,從未提過會以絕食表達不滿,為什麼被揭發收取黎智英獻金後,突然激進,然後黎智英、李柱銘及多名反對派議員先後探望,各人面色凝重,《蘋果日報》深情報道,合演一場悲情絕食騷,原因何在?
顯然,這是陳日君為淡化醜聞進行的政治化妝,將一宗神職人員的獻金醜聞,轉變成主教絕食的抗爭劇,爭取市民同情,而且陳日君為了反對《校本條例》可以絕食3日,正說明他是不崇尚享受的「聖人」,所以即使是收了巨款也並非為了自身的利益云云。不過,這套鬧劇的時機來得太過巧合太過突兀,被揭發收錢才匆匆絕食,轉移視線目的太過明顯。而且,陳日君絕食是一回事,但收取政治獻金為黎智英服務是另一回事,就算他絕食抗爭也不代表他不會收黎智英的錢,不代表他不會利用獻金享受,更不代表他在事件中是清白。陳日君大打悲情牌圖淡化「收錢」醜聞,恐怕只是徒勞。
事實上,陳日君收取黎智英2,000萬元捐款,不可能沒有條件,否則黎智英直接將捐款給予教會豈不是乾手淨腳,何必如此轉折?黎智英的捐款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作為陳日君安排黎智英晉見教宗的「中介費」;二是作為陳日君偏袒壹傳媒的「保護費」。兩筆費用都是假上帝之名,行邪惡之實,《蘋果日報》說陳日君在聖像之下絕食,不知是否同樣在聖像之下收取巨款。
細看黎智英數簿,每年都給予陳日君300萬元的捐款,與出糧無異,唯獨在2006年卻增至500萬元,多出了200萬元的「獎金」,用在何處?原來,那一年黎智英與陳日君聯袂到梵蒂岡會見教宗本篤十六世,黎智英回港後更在旗下傳媒高調記錄了這次「朝聖」之旅。然而,全球有數以10億計的天主教信徒,黎智英憑什麼可以面見教宗呢?他不過是一個新入教的信徒並無特殊身份,旗下的《蘋果日報》宣淫販賤優而為之,這樣一個商人怎可能會得到教宗青睞?難怪有人懷疑黎智英2006年加碼捐獻,正是作為會見教宗給予陳日君的「中介費」,這恐怕不是空穴來風。
而陳日君定期收取獻金,坐飛機也要商務位,其生活的優渥可想而知,否則怎可能幾年間將2,000萬元花個清光。當然,受人錢財替人消災,陳日君也一直運用自身在宗教界的影響力,對壹傳媒及黎智英多番偏袒。所以,在《壹本便利》偷拍女藝人換衫引發全城怒吼後,陳日君說黎智英「管下屬好寬鬆,對那些報道未必知情」;又如《爽報》連載色情小說及意識不良的漫畫,陳日君堅持不肯批評半句。相反一談到政治就說個不停,甚至與黎智英、陳方安生等人於密室策劃各種政治行動,出謀獻策,繼而再在教會內發動教友參與示威遊行。這很難不讓人聯想到,陳日君是收了黎智英的「保護費」而做事,罔顧了教會端正社會風氣的責任。
《新約.聖經》有云:「沒有僕人能侍奉兩個主人,不是恨那個,就是愛那個,不是重這個,就是輕那個。你不能同時侍奉上帝,又侍奉財神。」陳日君既要侍奉上帝,又要服侍財神,一方面要導人向善,一方面又要為黎智英藏污納垢。絕食3日與其說是抗議《校本條例》,不如說是向上帝懺悔罪過,更加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