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頤衡
《文匯報》1月30日刊出重要新聞《「雙非」孕婦湧港 也是公民黨種的禍》,引起社會各界重視,有助社會各界進一步看清公民黨是種下「雙非」湧港禍根的始作俑者。 公民黨核心成員吳靄儀卻企圖抵賴公民黨是「雙非」禍首,謊稱「莊豐源案」與公民黨毫無關係。事實是,回歸以來,包括「莊豐源案」在內的多宗居港權案代表申請人的大律師和律師,或者是公民黨的核心班底,或者與現在的公民黨關係密切,吳靄儀撒謊抵賴企圖撇清責任,完全是企圖侮辱市民智慧。
吳靄儀昨日在某報撰文稱:「1月30 日及2月1日兩天,《文匯報》用近乎全版指稱今天的『雙非』孕婦問題,全是『公民黨』在2001年策動「莊豐源案」埋下的炸彈。其實,2001年根本沒有公民黨,而在多宗居港權案代表申請人的大律師和律師,與現在的公民黨毫無關係 。」吳靄儀的抵賴全屬赤裸裸的謊言。
公民黨班底一以貫之
吳靄儀稱「2001年根本沒有公民黨」,但早就有了公民黨現在的班底。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1995年至1997年)、余若薇(1997年至1999年)、湯家驊(1999年至2001年)和梁家傑(2001年至2003年)都擔任過大律師公會主席,他們是公民黨的基本班底。2002年,特區政府為《基本法》23條立法,當時余若薇與其他出身自大律師公會的大狀和法律學者,包括梁家傑、吳靄儀、湯家驊、陳文敏、戴大為等組成二十三條關注組。2002年,公民黨現任黨魁梁家傑任主席的香港大律師公會,在23條立法諮詢中竟提出香港「民族自決權」,要特區政府「尊重在正當政治過程中推動分裂的正當性」。這一赤裸裸的「港獨」宣言,成為日後公民黨的基本政治路線。
2003年11月13日,二十三條關注組班底變身為四十五條關注組 ;2006年3月19日,四十五條關注組變身為公民黨,成員包括陳文敏、張健利、張達明、戴大為、余若薇、梁家傑、李志喜、陸恭蕙、吳靄儀、湯家驊、帝理邁等。很明顯,公民黨班底一以貫之。吳靄儀稱「在多宗居港權案代表申請人的大律師和律師,與現在的公民黨毫無關係」,完全是彌天大謊。
吳靄儀企圖侮辱市民智慧
香港回歸以來,公民黨多次利用司法覆核製造「居港權案」。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是回歸後第一個居港權案,代表吳嘉玲一方的是大狀張健利、郭瑞熙、戴啟思。張健利是公民黨核心成員,戴啟思和郭瑞熙與公民黨關係友好。「吳嘉玲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移民湧港的嚴重危機。
1999年6月26日人大釋法,指出在出生時父或母都未成為香港居民的人士沒有居港權,而且「有關解釋」由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入境處決定驅逐劉港榕等17人,因他們並未被納入寬免政策。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判決入境處驅逐令的基礎不成立,且簽發人身保護令狀。該案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是李志喜及吳靄儀。該案所誘發的惡果,是煽動和欺騙大批內地人士逾期居港,頻頻發起示威遊行,甚至釀成火燒入境大樓的慘劇。
2001年7月的「莊豐源案」,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是李志喜及郭瑞熙。公民黨策動「莊豐源案」,首先是挑戰全國人大憲制地位,對人大「6.26」釋法進行所謂「報復」。其次,公民黨策動「莊豐源案」,為 「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潮埋下伏筆,其後果是煽動兩地同胞互相仇恨,分化香港人與內地人。「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數字,由2000年的不足1,000名,到2010年劇升至超過32,000名,遠遠超出了本港醫療體系所能負擔的能力,更會對香港未來的社會福利、教育醫療、住房交通等帶來沉重的壓力。
去年公民黨操控外傭爭居港權案,由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寫入稟狀,負責的律師帝理邁是公民黨創黨成員。這樣的部署,與公民黨幕後操控司法覆核狙擊港珠澳大橋,以及與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吳靄儀、張健利等在香港回歸後利用司法覆核製造「居港權案」,乃如出一轍的慣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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