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庶
在「雙非」孕婦湧港問題上,公民黨推卸責任,提出了所謂修改香港《入境條例》的建議,並且企圖再一次欺騙香港市民,詭辯說只要修改香港的入境法律,今後就可解決「雙非」父母來港產子問題。公民黨就可以在九月份的立法會選舉中金蟬脫殼,逃避選民的譴責,實行緩兵之計,騙到選票。
明明公民黨是種下「雙非」湧港禍根的始作俑者,公民黨卻擅長「賊喊捉賊」,竟企圖將責任推卸到「個人遊」身上,以便脫身。公民黨更有很多打掩護的手法,一旦遇到市民的質疑和譴責,他們就會由一批公民黨的核心黨員或友好,化身為學者,扮作中立、學術的面貌,大談「司法獨立」,欺騙市民,進行單擋戰術,為公民黨救亡。公民黨向大學滲透,擁有一批黨員,以其他身份進行活動。例如,公民黨創黨主席關信基曾擔任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主任、公民黨現任主席陳家洛是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公民黨核心成員陳文敏是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公民黨前秘書長鄭宇碩是香港城市大學政治學講座教授、公民黨前副主席和執委張超雄是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公民黨核心人物陳文敏日前接受某報訪問,建議政府透過修改《入境條例》,加入取消居留權機制,一旦「雙非嬰」在若干年內每年離港超過180日,便自動喪失居港權。他說,「目前『稅務條例』或綜援福利,政府都以一年內離港不逾180日來定義港人資格;有關修例可規定『雙非嬰』在若干年內,每年若離港逾180日便會自動喪失居港權。訂立此限制後,內地父母可以自行權衡是否來港分娩,讓子女取得居港權。香港的選民,就可以安枕無憂了。」
這是公然的欺騙行為,只不過是緩兵之計。終審法院已經裁定了香港的《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陳文敏的所謂加入取消居留權機制,下一次他們又會由另外的公民黨律師提出司法覆核,製造無盡無了的居留權官司,公民黨的大狀將會無止境地接受這些訴訟官司,生意滔滔不絕,利用公帑打官司大發橫財。
所有香港居民都知道,香港的永久居留身份證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護照上面已經寫明了「持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香港永久居民以香港為永久居留地,任何其他地區或者國家一旦要遣返香港永久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都得無條件接收。《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一旦取得了永久居民身份證,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包括在退休之後移居於內地、或者在內地每年逗留時間超過180天的香港永久居民,仍然是香港永久居民,香港的行政機關和法院,都不能剝奪他們在香港居留的權利。陳文敏所說180天的限制日期,是指非香港永久居民,也指「稅務條例」和「福利條例」,並不是針對剝奪永久居港權的問題。公民黨企圖轉移視線,倚靠說謊度日,拖延時間,騙取選票的詭計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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