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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理
「雙非孕婦」、「雙非嬰」的問題,日見嚴重,已經到了大多數市民無法忍受的程度。以下列舉三組數字,供各方在判斷這一問題的嚴重性時作參考:
其一,2011年「雙非孕婦」在本港衝急症室的個案達1656宗,平均每天4.5宗,北區醫院成「重災區」。這樣的狀況,是否影響急症室服務?答案不言自明,人人皆知。
其二,2000年「雙非嬰」少於1000名;2010年「雙非嬰」超過32000名。換言之,10年之間「雙非嬰」增加了超過32倍!
其三,2010年本港母嬰健康院服務「雙非嬰」逾14800名,與2007年比較,飆升42%,其中粉嶺健康院是「重災區」,超過六成嬰兒的母親並非港人。
由以上數字可知,「雙非嬰」問題非常嚴重,大大影響本港公立醫院的產科服務。究其後果,首先是港人孕婦及其丈夫和家人大表不滿,其次是港男和內地妻大有意見。此外,公立醫院產科人手不足,一眾醫護人員做到手軟腳軟,怨聲載道。
「雙非孕婦」及「雙非嬰」問題變得如斯嚴重,形成一大社會問題,此乃誰之過?答案是:公民黨。2001年7月,由公民黨主將之一的李志喜策動的「莊豐源案」,判決在港出生的「雙非嬰」也可以獲得永久性居港權。這個「缺口」一開,「雙非孕婦」湧港產子漸成「潮流」,其數字就如文首所列的以倍數狂升。公民黨無視港人利益,甚至為了「政治抽水」和達到「抗中亂港」的卑劣目的,可以不擇手段製造一起又一起的事件,包括「雙非」問題在內。
在公民黨大狀蓄意炮製的「莊豐源案」之後,「雙非嬰」數目就不斷增加,甚至以幾何級數增加,最終成為「狂潮」。其實,1993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討論「居留權」問題,並取得共識,即「雙非孕婦」在香港所生子女均不能就此享受居留權。其後,1996年8月特區籌委會關於實施《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的意見,1999年的人大相關釋法,都十分明確地說明「雙非嬰」是不能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搞到今天這樣複雜及嚴重的地步,造成此事的「始作俑者」正是公民黨大狀。不管公民黨是否反省、覺悟及認錯,在「雙非」問題上,公民黨都是「罪魁禍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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