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中國區全球市場業務主席 李晶
在21世紀第一個十年末期,許多地方政府試圖通過將農村居民搬遷至樓房內並給予一些城鎮福利,把農村轉變為城鎮。這種地方政府「奪地」的現象被斥為是對農村居民財產權的剝奪。成都和重慶等地近期進行了戶籍制度改革,改革後,農村居民在獲取城鎮戶口時不再被要求馬上放棄農村土地,然而,目前還沒有針對該問題的長期解決方案。
中國國務院近日公佈的關於戶籍改革的最新指導意見,表面上使得中小城市的農民工更容易獲得城鎮常住戶口。儘管有關通知是在今年2月25日公佈的,但最初是在2011年2月26日向地方政府發放的,顯示相關規定已生效一年。該通知明確指出:
在小城鎮(縣級或以下)有穩定職業並有穩定住所的人員,連同其配偶、父母及未婚子女,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在設區的市有穩定職業滿三年並有穩定住所同時參加社會保險至少一年的人員,連同其配偶、父母及未婚子女,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城鎮常住戶口。不得借戶籍制度改革強迫落戶城鎮的農民工放棄自身的宅基地。
同時,通知還指出地方政府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執行該政策,而中央政府將繼續監管大城市的人口規模。
全國性居住證管理辦法正起草
考慮到1997至2001年的改革已將戶籍制度改革擴展至小城市,且不少地方政府已實施自身的改革措施,國務院近日的通知有著更進一步的影響,它旨在:i)對農村居民的土地權利予以明確支持及禁止將農村戶口強制轉為城鎮戶口,及ii)將戶籍制度改革擴展至設區的市(從而所有省會以下級別的城市均被納入全國統一指導的戶籍制度改革範圍)。將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展至數量更大的中小城市,符合近期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向與原籍所在地鄰近小城市遷移的趨勢。
在今年全國人大開幕時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強調政府將持續「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並將深化土地、戶籍登記和公共服務改革。隨後,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公安部副部長表示,公安部正在起草全國性的居住證管理辦法,目前已形成草案,正在徵求各方意見,並將於年內報國務院審定。國家發改委的一名高級官員也表示,中國應建立成本分攤機制,讓城市的農民工平等享受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
我們相信這些言論預示著來年將會採取的措施,這些措施可能會與世界銀行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近期聯合發佈的《中國2030》報告的補充報告中提出的戶籍制度改革建議一致,呼籲建立全國性的人口登記制度,同時逐步消除戶籍對社會權利的決定作用:
第1階段:為居住證制度制定全國性框架,並將非本地居民的社會權利與其戶籍脫u。同時,須制定通用指標(例如在當地的居住期限)供當地政府結合自身情況予以採納,同時為信息系統和跨地區人口數據交換制定全國性標準。
第2階段:全國逐步推廣居住證制度;首先放寬市轄下的農村居民居住證和戶口遷移的標準,隨後擴展至省級的所有戶籍居民,並最終將居住證擴展至外省居民。
第3階段:在本地居住證制度內,設立途徑讓農民能享受居民戶口擁有的社會權利,優先保護兒童的教育權等權利,並進一步降低戶口遷移的門檻。
第4階段:將居住證推廣至全國,使本地戶口持有人與本地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同等權利。
根據世界銀行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報告表示,在這一通用的全國性框架下,居住證制度可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推廣至全國,而本地城鎮戶籍居民與居住證持有人在2030年前將實現權利平等。
然而,報告也指出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需要就社會服務財務責任的確定和財政負擔的分攤等複雜問題進行協商,特別是針對跨省農民工的情況。(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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