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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傑雄指,大部分市民投訴意慾不強。香港文匯報記者林裕華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裕華)警方執勤時偶然會與市民產生衝突。去年警方接獲2,771宗市民投訴,當中約80%個案涉及警員粗言穢語、態度欠佳等非嚴重指控。過往警方不分指控嚴重性均花警力調查,為了更有效運用資源,投訴警察課本月引入「表達不滿」機制,讓投訴意慾不強的市民表達不滿,毋須警方展開正式調查。另以往投訴警察課把較輕微投訴轉交各警區總督察調查,今年則全數歸投訴警察課中央處理,加強調查效率和更顯公平;為此警方內部調配38人至投訴警察課。
警方投訴警察課高級警司蕭傑雄表示,以往市民對警察感到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若涉及毆打等嚴重投訴,投訴警察課會全面調查,並向投訴人及監警會書面匯報;較輕微投訴如粗言穢語、態度欠佳等,投訴警察課會以「簡便方式解決」,交由被投訴警員所屬警區總督察調查,再把結果匯報投訴人及監警會。不過他指去年2,771宗投訴中,約80%個案只是涉及粗言穢語、態度欠佳等非嚴重指控,且大部分市民要求展開調查意慾不強,投訴只為「消氣」,故本月警方引入「表達不滿」機制。
表達不滿 警區指揮官處理
蕭傑雄介紹,投訴人若採用「表達不滿」機制,不用錄取口供,只需道出不滿,投訴警察課會記錄在案,並交由相關警區指揮官處理,如訓示、記錄在案等。
有關警官只需向投訴警察課口述匯報即可完結調查;但若投訴警察課認為處理不恰當,可要求再處理。而投訴警察課每月會把「表達不滿」個案列表提交監警會,監警會可提出質詢,投訴人有需要也可查詢調查結果。
他續指,機制於本月首數日已有市民採用,投訴人「表達不滿」後,若想改為正式投訴展開調查,可於1年內提出。
前線人員可專注查案
由今年初開始,指控輕微的投訴,也收歸投訴警察課中央處理,港九新界均設辦事處調查,各警區毋須各自肩負處理有關投訴責任。
蕭傑雄表示,投訴警察課中央調查投訴,較了解投訴人和監警會關注點,較各警區前線人員自行調查更有效率,且不用被詬病為「環頭自己人查自己人」,更能彰顯公平。而前線人員因不用調查投訴,可專注查案、防止罪案等警務。
今年中檢討有關機制
他續稱,警方已在內部調配38人予投訴警察課,現共有134人處理投訴,2月亦全面引入電話錄音。投訴警察課與投訴人、被投訴警員、證人電話對話都會被錄音,顯示調查有真確記錄。而今年年中會檢討有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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