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立法會昨日開會由於碰上黃色暴雨警告信號,主席曾鈺成為免因議員遲到而流會,決定推遲開會半個小時。立法會開會時如果不夠30名議員列席,會議便需流會,嚴重妨礙議會運作。主席既負有主持會議之責,因應情況推遲開會時間以免流會,本屬正常。一般公司在掛風球或碰上暴雨信號的日子,考慮到員工上班困難,在上班時間上都會有一定酌情處理,這是體恤職員的做法,從來沒有聽過會有職員對此表示質疑。但昨日反對派議員卻反應激烈,批評是偏袒建制派云云。
反對派的批評相當可笑,有關決定針對的並非只是建制派議員,因為昨日受天雨影響而遲到的也包括一些反對派議員,在客觀效果上主席此舉確實是保障議會不致流會,說明主席的決定合情合理。而部分反對派議員又質疑主席無權推遲開會。根據《基本法》75條,立法會主席有權決定開會時間,既然現時有實際需要,推遲半個小時開會究竟有什麼問題?反對派一邊缺席會議製造流會,一邊又批評主席推遲開會的決定是有政治動機,究竟誰才是有政治動機?
事實上,反對派議員的過激反應,不過是借題發揮,藉此攻擊主席執法。日前主席引用《議事規則》賦予的權力,終止反對派的拉布發言,粉碎了反對派借拉布癱瘓議會的圖謀,引起搞事者的極度不滿,於是才借故對主席找麻煩。反對派的表現,就如一班搞事分子,故意將車子停泊在交通要道,堵塞其他車輛前行,受到其他司機的怒斥指罵,道路上響號不停,經過一番擾攘後,交通警終於到場驅趕了阻塞的車輛,恢復了道路的暢順。但搞事司機眼見陰謀失敗,反而遷怒於交通警,不斷對他找麻煩,發洩私憤,意圖令交通警動輒得咎,將來不敢果斷執法。
現在反對派等人就如這些搞事司機一樣,發動拉布令立法會的法案審議嚴重塞車,議會運作動彈不得,曾鈺成身為立法會主席,有責任來確保議會運作,處理反對派的拉布鬧劇。現在拉布結束了,反對派不反省自身,竟然遷怒於依法裁決的曾鈺成,於是一宗黃雨風波,一張簡單無關的紙條,也成為反對派陰謀論的創作素材。按反對派的邏輯,事件的始作俑者黃毓民、陳偉業之流不用負一點責任,配合拉布的反對派議員也是無錯,反而是執法的曾鈺成是有政治動機。這不啻是搞事者無罪,執法者反有罪,有這樣的道理嗎?
反對派議員又批評主席破壞了規矩,但《議事規則》又何來拉布的規定?黃毓民、陳偉業之流濫用修訂程序,才是真正的破壞立法會規矩,損害議會正常運作,為什麼反對派不去批評他們,不敢仗義執言,還要或明或暗的協助拉布,意圖癱瘓議會,究竟誰在破壞議會不是一清二楚嗎?反對派利用一些雞毛蒜皮小事來攻擊主席,根本就是顛倒是非,蠻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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