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庶
候任政府改組架構的法案,目的就是通過改組,加快政府的行政效率,加快回應市民有關增建公屋單位、增加地區就業機會的訴求。如果反對派以拉布的手法,阻撓撥款通過,7月1日上任的特區政府就缺乏相關人手落實梁振英的政綱,使得改善民生的必要工作受到拖延。所以,反對派的拉布戰術首先就是反民生。
拉布踐踏議會民主
反對派天天都說什麼「民主」,原來他們的民主,其實是「霸王作主」,他們雖然是少數,卻可以使用不正常的手段,強迫多數屈服,達到了自己的政治訴求,令議會不能進行表決。這是民主的手段嗎?恰恰不是,議會要審議政府提出的議案和財政開支,都會有辯論,但辯論不是最終的目標,最後的程序是經過表決的手續,批准或不批准有關法案。議會民主的最高表現,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就是通過表決說了算。任何人阻撓或者反對表決,都是破壞和踐踏議會民主的表現,也違背了選民的委託,背離了為香港施政進行有效的監督和順利運作提供良好環境,為市民改善民生作出貢獻的承諾。
反對派的所謂「民主」,原來就是建築在破壞法制基礎上的「民主」,這樣做不是民主,而是暴民政治。民主要有一定的程序和規矩,要符合憲制,符合基本法。基本法七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者,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有關立法會議員出缺安排的法案,全文二千二百個字,反對派進行了一千三百多項修訂,幾乎是變相自己提出了一個新的法案。這種做法,是違背基本法七十四條的。因為這樣修改的結果,就涉及到補選的財政經費開支問題,政府要增加以億元計的不應該支付的開支。
公民黨上一個星期已經提出了「休會待續」的議案,遭受到立法會多數票的否決。
任何有議會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議案不能作兩次表決。一個禮拜之後,又再提出同樣的被否決的議案,這也是另一種方式的拉布,這當然違反了議會的民主原則。議會最高民主的形式就是表決。表決就是定案,並沒有上訴機制。如果表決以後,反對派又可以拿出來再表決,議會表決有什麼用?此例一開,任何人都可以無數次提出「休會待續」,實際上就是否決了政府的提案。這叫做輸打贏要,有什麼民主精神可言。公民黨不斷地提出這個「休會待續」,目的不在休會,而是在7月18日之前,大搞「拉布流會」,讓政府提出的限制他們辭職之後又再搞「五區公投」的法案,再被人為地拖延一個多月,因為本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就成為廢案,這其實是一個輸打贏要,少數議員凌駕於多數議員,破壞立法會表決機制,令議案無疾而終的陰謀詭計。
癱瘓立會運作 白白浪費公帑
這一次拉布和流會,有23名反對派議員參與,大大地損壞了立法會議員的聲譽。他們對選民作出了參與立法會工作盡忠職守的承諾,領取了高薪,但又做懶蟲,蛇王不出席會議,甚至有人拉布的時候,臨時走出宴會廳,要求點算人數,製造流會,破壞會議的進行,他們是民主的背叛者,是領了公帑不上班的大懶蟲,更是癱瘓立法會、令公帑白白浪費的破壞者。每拉布一日,立法會的公帑損失就達到90萬元。現在到7月18日,還有60多天,他們究竟要浪費多少公帑?最近,立法會秘書處建議,立法會議員酬金,由現時每月約7萬元,改為與局長每月酬金的一半掛u,即加一倍人工至月薪14.1萬元。若建議成事,香港立法會議員年薪將達169.2萬元,冠絕英美加等地議會。現在香港市民是要思考,領了工資不上班的議員,還讓香港市民的利益受到損害,是否值得加薪一倍?是否應該領取比美國議員更高的工資?香港選民必將懲罰這些大懶蟲,第一,是不讓他們提高薪酬;第二,是在九月份的選舉中,把他們踢出立法會,不讓他們繼續搞搞震,倒香港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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