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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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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論香港:文化局應承擔推動香港文化產業發展重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5-25]     我要評論

楊嘉美 聯合國學術影響工程美國學生代表 原芝加哥大學學生會副會長

 由於許多產業將越來越依靠文化符號為其生產附加價值,文化活動從創作、製作、傳播、到接受都已經具有越來越大的經濟價值。理想的文化局局長人選,應該是對文化與產業有深刻認識的人。另外,香港作為內地走向國際化的領頭羊和橋樑,引導內地文化走出去,從中尋找機遇,此間蘊含了大量的商機。因此,文化局局長人選必須推動兩地優勢互補,加強交流合作,促進內地與香港文化界的相互融合,推動文化產業和對外文化貿易的發展。

 城中熱話文化局,現時焦點落在誰來當文化局局長一職。有多位議員於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上質疑局長人選的條件,要求有關人選必須要有文化認知。候任辦主管羅范椒芬回應稱,不評論局長人選,而文化的定義十分廣闊,涉及藝術、攝影、繪畫、音樂及表演等多個領域,沒有人是多個領域的通才。

 要探討上述問題,其實應清楚了解文化局是一個怎樣的政府部門才最重要。文化局將來的工作範疇是什麼?一般認為,文化局很大機會會接手西九管理局的工作,還有文物保育政策、藝術教育等,這固然是文化局的工作範疇,但更重要的是,文化局承擔推動香港文化產業發展的重任。因此,文化局局長人選不必是通才,但應對文化產業有深刻認識。

設立文化局怎樣才物有所值

 文化局其實是過去眾多文化人一直努力爭取成立的政府部門。有文化界人士指出,早在20年前成立文化局的聲音已在本港社會中響起,但當時不少港英官員也認為香港是自由社會,不需要這種具如此強烈國家意識形態的部門,加上文化局也被認為是違反「小政府、大市場」的行政哲學,所以本港一直沒有出現文化局。

 另一方面,本港的文化政策一向只屬於「康樂」層面,屬服務性質而已,從沒制定文化發展方向、特色,更遑論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如果新政府今次打算積極、務實地回應文化界一直以來的訴求,那麼文化局局長的人選應知曉文化與產業。這就是說,文化局局長並非自稱熟悉文化,或與本港文化局人士稔熟的人便可勝任。

 梁振英擬設文化局,統籌原屬康文署轄下的圖書及博物館、發展局的文物保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創意辦公室和西九文娛區及文藝撥款。這是針對現時與文化相關的事務分散零落的現象,日後在推動文化發展、制訂策略、爭取資源和與其他部門協調配合等,在整體政府架構有清晰定位。但是,文化局還應承擔推動香港文化產業發的重任,這樣,設立文化局才物有所值。

香港有好條件發展文化藝術產業

 為推動香港文化發展,梁振英早前也身體力行去到香港藝術中心參觀攝影展,支援本地藝術。梁振英亦於網誌上坦言,「香港有很好的條件發展文化藝術產業,甚至成為東亞的文化中心」,「我在選舉期間接觸過不少文化界人士,他們很有理想,熱愛香港」。既然香港有很好的條件發展文化藝術產業,那麼,設立文化局推動發展文化藝術產業便理所當然。

 把文化劃分為文化事業(大眾文化公共空間)和文化產業,是國際學界、政界的共識。在經濟全球化,特別是以美國為首的新經濟發展趨勢之下,世界各國各地都已經把文化發展變成了一種發展戰略。因此,理想的文化局局長人選不但要熟悉文化,而且要熟悉與文化相關的產業。如果僅僅是熟悉文化,而沒有改變對文化創作、傳播、接受活動的「非生產性」的看法,是嚴重落伍的。由於許多產業將越來越依靠文化符號為其生產附加價值,文化活動從創作、製作、傳播、到接受都已經具有越來越大的經濟價值。在這個時候,如果說理想的文化局局長人選,應該是對文化與產業有深刻認識的人。

香港文化產業的發展原則和主要特點

 文化產業來自個人(團隊)創意(基於文化的創意)或傳統的文化積累(歷史文化素材) ,提供的是滿足精神消費的文化產品,必須要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基於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商標、專利權和工業設計權)、面向國際市場和現代市場,產生符號價值和象徵價值。因此,文化產品有三個標準:創新價值、符號價值和知識產權,這是衡量文化產品的重要標準。與此相應,文化產業有四個特點:藝術創意、現代科技、國際市場、金融資本。文化產業的發展要依賴五個核心要素:高新技術、創意人才、多元化的環境、商業模式、文化資源。

 根據文化產業的發展原則和主要特點,新設立的文化局推動香港文化產業發展可分成三大部分:第一,以精神消費為直接目的、大多以版權為主要存在方式的行業,包括音樂及表演藝術業、視覺藝術業、新聞及出版業、廣播影視業、動漫及遊戲業、工藝及古董業、數字內容(包括網絡文化);第二,為其他行業提供創意服務的行業,包括產品設計(建築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時尚品牌設計)、公關及廣告業、節慶會展、諮詢服務;第三,與旅遊、體育、教育等相關的行業,包括文化旅遊、體育休閒、文化設施應用、教育培訓以及其他經相關機構認定的行業等。

 內地與香港在文化產業上各有優勢,各有所需。內地要出口文化,需要引進國際人才,香港可以建立大中華文化出口基地。無論是文化產業化,還是產業文化化,都必須塑造品牌,而目光不應局限於製造業,要開拓到與文化相關的領域。內地市場廣大,香港要將內地的經驗、知識、人力借助過來,借力打力,推動自己的創意品牌。香港作為內地走向國際化的領頭羊和橋樑,引導內地文化走出去,從中尋找機遇,此間蘊含了大量的商機。因此,文化局局長人選必須推動兩地優勢互補,加強交流合作,促進內地與香港文化界的相互融合,推動文化產業和對外文化貿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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