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文 恒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
早在特首競選時,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已提出成立金融發展局的構思,到了現在已是進行該局籌備工作的時間,對此大眾都有不同的期盼。成立金融發展局的目的,當然是要發展香港的金融服務業,從而令香港受惠。金融業的特性是高增值、具風險的專業服務,市場對人才需要的專業性很高,由具官方背景的金融發展局去統籌,對香港來說是合適的,也對長遠的金融發展產生較平均的作用。
加強金融監管大勢所趨
站在自由市場的角度看,金融發展應該是市場自行催生的事物,所謂市場事該由市場了斷。在這個思潮下,抱著的論據是官方旨意和市場所需有脫節,由官方主導的金融發展必定是利少弊多,因為計劃式市場發展不能迅速地回應市場變化,其弊端是顯淺易見。以金融業的特性來說,市場活力創造了各式各樣的金融產品,兼且國際資金的流動快速,這樣的行業特性,會令官方主導的金融發展變得滯後,不利市場發展。
可是,市場主導的金融發展往往是從機構的盈利狀況來進行,現在這種做法在歐美也引起反思和批評,其中最受人詬病的自是金融市場的貪婪。美國金融海嘯的發生,導火線是次貸證券的濫發,但深層次原因還是金融市場的逐利忘義,當次貸經重重包裝成複雜的金融產品,往後又有各式各樣的衍生工具在推波助瀾,這已和金融創新的理念越走越遠,歐美市場已在對這種做法不滿,對金融市場的放任發展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可見完全由市場主導的金融發展,其不足之處是需要填補。
既然在金融發展上我們不應放任市場,下一個考慮是如何改善現時的放任市場發展的方向。一個可行的方法是加強監管,尤其是對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多下功夫,相信這並沒有多大的爭議。然而,另一個角度自是除了監管之外,我們又是否可在金融發展上多加上一些方向?
為業界指明發展路向
成立金融發展局,其中一個重點應是在金融發展的大方向多加著墨,好使業界明白未來的一些機遇和路向。在這方面上,我們也要強調,這不是要對市場指指點點,而是對未來香港金融發展作戰略性的部署。
在這個方向的討論上,我們就不得不回顧一下目前的做法。現時香港的金融發展是業界主導,但政府也一樣有相應的投入。每年香港舉行的亞洲金融論壇,本身就有官方的色彩,因為在討論的環節裡,除了市場關心的課題外,更多的是總體金融發展的方向,而業界也關注每次論壇主講嘉賓的發言內容。而且,除了這些場合外,政府也對香港的金融發展有所介入,例如早在2007年,政府便提出發展伊斯蘭金融之議,跟著也有官員率團前往中東推廣香港作為伊斯蘭金融的平台。另外,政府也對香港發展人民幣離岸交易表現得很積極,除了和內地洽商外,更成功在國家「十二五」規劃裡點出香港的人民幣離岸地位;更不用說其他財金相關部門底下不同的委員會,負責對香港金融發展提出意見。從這些例子來看,目前香港就已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金融發展工作,只是相對來說,現在所做的是比較沒有系統性,統籌能力也比較弱而已。換言之,具統籌的金融發展並不代表政府要實行計劃經濟,成立金融發展局反而有望將目前分散的發展力量,經統籌後可以用較聚焦的方式,去將香港的金融發展做好。
法定機構模式是可行方案
而且反觀其他的主要金融市場,倫敦有其金融城、紐約有紐約市經濟發展局、新加坡有經濟發展局、上海有金融辦,這些海外經驗都說明了一個現象,就是在現代的國際金融裡,一定的官方參與是有需要的,只是參與是在配合發展,而不是對金融發展定下框架。
站在這個角度看,筆者對成立金融發展局是樂觀其成的。但我們也要釋除市場對金融發展局的疑慮,所以金融發展局成立初期,應統合目前的發展力量,而且必須要有清晰的定位,使之成為一個協作平台,不適宜將之變成政府部門。以法定機構模式是一個可行的方案,以金融發展局引人各界的專才,如投行、保險、銀行、會計、法律等,再以附設不同的委員會、專責小組來推行工作,相信可以平衡外界擔心和實際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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