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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將啟動貨幣清算機制,成為金融合作取得的又一重大進展。資料圖片
——各選一家清算行 依監管法規調運現鈔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消息:兩岸貨幣合作步入新的發展階段。31日下午約3時,海峽兩岸同步向外宣佈,兩岸雙方貨幣管理機構已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31日下午在北京舉行記者會指出,「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是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重要措施,兩岸將據此啟動貨幣清算機制。這是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形勢下,兩岸金融合作取得的又一重大進展。
落實「金融合作協議」
台灣「央行」總裁彭淮南在台北親自主持記者會宣佈,兩岸已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備忘錄簡稱MOU),自簽署日起60天內,兩岸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彭淮南又表示,貨幣清算MOU簽署是人民幣清算服務的起步,後續還有很多步驟要走,「央行」會盡最大努力與對岸協商,盡快落實人民幣清算服務。
據悉,接下來的工作就是雙方各自選出一家合適的銀行作為清算行,與對方開展本方貨幣業務,提供結算及清算服務。貨幣清算機構可依照兩岸相關監管法規辦理兩岸貨幣的現鈔調運。
彭淮南表示,想要成為台灣在大陸地區的清算行,基本條件是必須在大陸設有分行,目前包括台銀、土銀、兆豐等9家台灣銀行都具有這項資格,「央行」也會在近期公佈遴選條件,基於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選出1家擔任在大陸地區的新台幣清算銀行。
不經港行 台可獲人民幣
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表示,早在4年前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時,就知道一定會有人民幣的需求,台灣過去是通過香港的銀行來取得人民幣,但取得的方式並不是最有利。如今在對等、互惠、尊嚴的原則下建立了貨幣清算機制,這是一個新的發展,相信對兩岸金融合作會有很大的幫助。
至於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是以備忘錄的方式簽署,未來是否需要進一步簽署「貨幣清算協議」,馬英九表示,MOU也算是一種協議,只要是全權者在職權範圍內所做的具體承諾,可以有效約束對方,就可以算是協議。
他指出,事實上,兩岸交往4年多來已簽署很多協議,也都很不容易,雙方都很珍惜,這就是兩岸推動交流來所建立的重要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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