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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死難者家屬到場旁聽,公眾席和記者席爆滿。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羅繼盛)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舉行初步聆訊,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指出,由於事件或涉及誤殺,當局將考慮對有關人士提出刑事檢控;而為免影響審訊公正,申請把聆訊延至明年1月進行。港燈與港九小輪代表不反對有關建議,委員會明日作出決定。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強調,研訊將不會決定任何法律責任,只會對事故成因作出裁決,並就海事安全監管提出建議。
南丫島撞船事故導致39人死亡,逾百人受傷,特首梁振英早前會同行政會議宣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希望於6個月內調查事件肇因及提出改善建議。委員會昨晨舉行初步聆訊,多名海難死傷者家屬到場旁聽。聆訊開始前,調查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倫明高要求在場人士起立,為事故死難者默哀(見另稿)。
倫明高:聆訊並非審訊
委員會主席倫明高重申,是次「聆訊」並非「審訊」,因委員會無權裁定任何人士需就事件負上民事或刑事責任,並接納由律師分別代表港燈、南丫四號船員及港九小輪成員出席聆訊。而是次聆訊將進行3部分工作,包括確定事故起因並作出裁斷、評估本港載客船隻海事安全及監管制度是否充足,以及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防止同類事故再發生。
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聆訊中就確定事故起因部分提出延期申請,他解釋指,警方對事故刑事調查已大致完成,預料本月底可提交專家報告予委員會檢視。由於事故或涉及誤殺,認為性質嚴重,律政司將決定會否對有關人士提出刑事檢控。在可能出現刑事審訊及陪審團的情況下,現階段進行聆訊將影響司法公正,因陪審團有機會受傳媒報道影響,部分人士亦有機會於作供時有所隱瞞,故向委員會申請把調查事故成因部分延至明年1月進行。
港燈小輪不反對 委會律師異議
在場的港燈及港九小輪代表對有關建議不予反對,但獲委員會委任負責盤問證人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表示反對。他質疑,有關人士若被警方拘捕後,或未能再出席聆訊;同時表示證人是否誠實作供與聆訊無關,故現階段應盡早提出證供,避免不公平聆訊。
是否押後訊 明日裁決
倫明高詢問各代表律師意見後,決定本周五就是否押後聆訊至明年1月作裁決,並促請有關人士盡快向委員會提交相關法律文件;屆時申請如被否決,聆訊將按計劃在下周三展開。
聆訊開始後,委員會首階段將傳召42名證人,包括可提供第一手原材料的證人、專家證人、涉案船隻乘客,以及有份參與救援的執法人員。除了警方提交的專家報告外,委員會又會呈上3份由澳洲和英國專家協助撰寫的報告,包括船隻結構安全及雷達軌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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