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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名DR員工代表曾透過工聯會要求資方到勞工處談判,但遭拒絕。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雅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早前涉及靜脈輸液療程事故的DR醫學美容集團,有員工投訴被迫簽署離職合約,以及再分別與4間來歷不明的公司簽訂新合約,但合約並無清楚列明薪酬、福利等安排。員工懷疑公司趁機避過向員工發放遣散費,估計超過500名員工受影響。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強烈譴責DR美容集團不負責任。勞工處正協助勞資雙方處理事件。
轉投新公司 條款不清楚
DR醫學美容本月3日向員工發出通告,指10月及11月營業額大幅下降至原來5%;原來40多間分店變成現只有10多間繼續營業。有員工聽聞公司正計劃賣盤,近期要求員工簽離職信,再改由另一間公司聘任,但新聘用合約條款不清楚,連薪酬多少都不知道,故懷疑公司藉說服員工簽署自動離職合約,避過向逾500名員工發放遣散費。
逾百人投訴 手法不公平
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昨日舉行記者會,指該會至今已接獲逾百名DR醫學美容集團員工投訴,指DR醫學美容涉嫌以不公平手法強迫員工自動簽署離職書,再即時簽新合約。有員工哭訴指,已預料公司在事故後會面臨營業額下跌情況,並早已決定留下與公司共渡難關,現正處於兩難局面:若簽離職書,可能失去遣散費;若不簽則會面臨失業境況。
稱內容無關 阻閱讀條款
有員工極不滿新合約條款苛刻,又不清不楚;指直屬上司故意趁周六日繁忙時段,拉員工到房間內說服簽離職合約,隨即又把她帶到另一間房間,與新公司代表簽署新合約。她憶述指,新公司代表以「某幾項合約內容與你無關」為由,阻止員工閱讀條款,並催促員工簽新合約。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質疑表示:「若條款與員工無關,為何又要將此列入合約中?」
另公司只會「酌情」發放勤工獎、合作獎及佣金,言下之意即是公司有權在員工表現良好的情況下不發放獎金。
新約又列明,每人如果連續2個月,每月銷售額未達5萬,公司有權中止合約。有懷孕員工詢問新公司代表有關「分娩假內不能享有病假」一條文意思,公司代表卻縯繹條文實質意思是指「員工放產假期間不會獲發薪金」。
麥美娟憂影響「毒針案」調查
麥美娟在記者會上強烈譴責DR美容集團不負責任,並擔心事件會影響警方調查,甚至清盤問題可能影響疑因注射有關美容公司「毒血針」而引致敗血症身亡的死者陳宛琳家屬,令他們追討無門。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曾要求勞資雙方到勞工處協商,但資方沒有出席。
勞工處正協助勞資雙方處理事件。對於有DR醫學美容部分分店員工已按指示更換新公司制服及名牌,勞工處提醒未簽新合約的員工,倘若依從指示換上新制服及名牌,就等同默認自己隸屬於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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