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鐵川就十八大報告答市民問
12月24日全天和25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分別走訪了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共商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大計。習近平表示,長期以來,各民主黨派作為中國共產黨久經考驗的親密友黨和社會主義參政黨,始終同中國共產黨風雨同舟、患難與共,緊密合作、團結奮鬥,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做出了不懈努力。中共中央將堅定不移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定不移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黨派更好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
共產黨領導 多黨派合作
有些香港市民對內地實行的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是很清楚,以為內地只有中國共產黨一個政黨,不知道除了中共以外,還有八個政黨(即: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習慣稱他們為民主黨派)和一個中國工商界組成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全國工商聯。中國內地政黨制度的顯著特徵是:第一,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各民主黨派不是在野黨和反對黨,而是同共產黨合作的友黨和參政黨;第二,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在國家重要問題上進行民主協商、科學決策,集中力量辦大事;第三,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互相監督,促進共產黨領導的改善和參政黨建設的加強。這一政黨制度既避免了多黨競爭、相互傾軋造成的政治動盪,又避免了一黨專制、缺少監督導致的種種弊端。中國內地政黨制度的優勢就在這裡,同國外一黨制和多黨制的根本區別也在這裡。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是在中共執政以前歷史地形成的。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出紀念「五一」勞動節口號,號召為打倒蔣介石、建立新中國而共同奮鬥;團結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討論如何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問題。從5月5日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致公黨、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人民救國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相繼發表聲明、宣言和通電,響應中共的「五一」號召。1948年8月起,各民主黨派、各民主階層的代表人士陸續進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解放區,與中共共同進行新政協的籌備工作,逐步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
完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
這一政黨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被中國憲法所規定的基本政治制度。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加強同民主黨派的政治協商。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增強民主協商實效性。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預示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的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將會進一步增強。
條條大道通羅馬,各處鄉村各處例。各個國家的政黨制度都因歷史傳統、現實需要的不同而不盡相同。中國內地的政黨制度是歷史形成的;它吸收了現代西方政黨制度相互監督的優點,也避免了他們相互傾軋的缺點;具有保持政策穩定連續性、避免國家分裂動盪、集中力量辦大事、加速實現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等現實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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