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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中央駐港機構 行使五大職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1-11]     我要評論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前身是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成立於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的機構。

香港回歸祖國之前,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駐香港最高代表機構的身份,履行中央賦予的各項職責。香港回歸祖國之後,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繼續作為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履行職責。香港特區政府於1999年7月2日在《政府憲報》上公布,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之一。

 1999年12月28日,國務院第二十四次常務會議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國務院同時賦予中聯辦5項職能:聯繫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聯繫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香港的中資機構;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意見;處理有關涉台事務;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聯辦(原新華社香港分社)成立以來,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不同歷史時期,始終按照中央賦予的職責開展工作,為新中國的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為香港回歸祖國和回歸後的繁榮穩定,為「一國兩制」的貫徹落實,做出了重要貢獻。中聯辦作為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是廣泛聯繫香港各界的重要渠道,是促進兩地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橋樑。■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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