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長毛隨時破產 無得做議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1-1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終院頒令何俊仁及梁國雄須支付梁振英的訟費,長毛在終院外「呻窮」表示有機會因破產而喪失議員資格。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特首梁振英僭建風波引發的特首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案中,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早前上訴終審法院失敗,終院昨頒下判辭,下令何俊仁及梁國雄,須支付梁振英的訟費。長毛昨領取判辭後表示,相信訟費金額相當高昂,他沒有能力支付,有機會因破產而喪失議員資格,但不打算與梁振英討價還價,「我不會向政治敵人乞求,亦不需要他憐憫」。

 特首辦發言人昨回應稱,行政長官尊重法院裁決,至於被問到會否追回訟費,發言人表示並無補充。

特首辦:尊重法院判決

 而梁振英代表律師指今次訴訟是因為對方懷有敵意而引起,打算向2人追討律師費。

 何俊仁及「長毛」是於去年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指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期間發表寓所無僭建的失實言論,要求推翻特首選舉結果,但高等法院拒絕受理,終院亦認為失實陳述的指控沒有合理勝算,駁回2人的上訴許可申請。

 終審法院昨頒下判辭指,何俊仁及梁國雄指控梁振英在選舉期間作出失實陳述,明顯是無望的爭拗,法庭獲告知梁振英是自掏腰包打官司,一般情況下敗訴一方需要承擔訟費,故下令何俊仁及梁國雄要支付梁振英的訟費。

長毛死撐:不需要敵人憐憫

 終院又指,他們批准與訟各方就提出選舉呈請的7日時限是否違憲進行上訴,此乃純粹學術性問題,且何俊仁及梁國雄未必打算聘請律師到庭陳詞,裁決又不會影響特首選舉結果,故不接納何俊仁一方要求留待法律觀點上訴有裁決後,才頒布訟費命令。「長毛」昨日親自到終審法院領取判辭,他估計梁振英所花的訟費相當昂貴,但他表示沒有經濟能力支付,雖然可以籌錢,但不會籌到太多,他「百分之百肯定」梁振英會申請其破產,這會令其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長毛」指這是一種迫害,但他不打算與梁振英討價還價,因為他從來不是梁的政治朋友,2人沒有私交,「我不會向政治敵人乞求,亦不需要他憐憫」。

 「長毛」透露已經決定不會花錢聘請律師到終院上訴法律觀點,雖然提出選舉呈請的7日時限涉及公眾利益,但始終在特首選舉中落敗的何俊仁才是直接受影響人士。

保守估計訟費數以百萬元計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涉及政治司法爭辯的官司,真的可能會令負責對方訟費一方破產。陸透露,由於該等官司會有大量文件、條例要作事前翻查、準備、尋找理據等工作,通常1名至2名律師不能應付,而是需要整個法律團隊的參與,加上負責出庭「應戰」的通常為資深大律師甚或更高級的「御用大狀」等,故最保守估計,花費都會數以百萬元計算。

相關新聞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西環不治港 但要盡職 (圖)
話你知:中央駐港機構 行使五大職能
中聯辦主要職責
駁撤換特首:無稽之談 可以休矣 (圖)
談二十三條立法:港憲制義務 非討論禁區
張曉明金句
張曉明勉港青:識大勢明大義講大局 (圖)
特寫:自我評價:既講原則 又善溝通 (圖)
議員:遏流言 正視聽 (圖)
焦點透視:學者:有助穩定港人信心
縱容霸官地30載 3署互卸責挨批 (圖)
村長:土地原屬村民
送院捨近求遠 白車「遲到」10分鐘 (圖)
社署指引矛盾 子送樓累父扣綜援
長毛隨時破產 無得做議員 (圖)
「呈請」「覆核」屢被拒 上訴終院亦駁回 (圖)
法院駁回呈請覆核理由 (圖)
基本法有關喪失立會議員資格條文
申覆核主席「剪布」 長毛上訴押後判
海難聆訊:南丫4號28遇難者沒穿救生衣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