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袁國強:釋法解雙非恰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1-1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袁國強強調,依從目前完善的法律制度去解決問題,是唯一恰當做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雙非嬰以至外傭居港權案已困擾香港多年,特區政府決定根據《基本法》建議特區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釋法內容,卻被反對派質疑是「打茅波」。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強調,特區政府並無意圖及必要去破壞法治,而釋法機制是憲制及香港司法體系一部分,當局依從目前完善的法律制度去解決問題,是唯一恰當做法,並相信終院會按普通法和《基本法》,自行決定是否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

提請釋法符司法制度

 袁國強昨日在立法會大會續會上回應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的動議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竭力維護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根據《基本法》,釋法機制是憲制及香港司法體系一部分,故律政司代表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外傭居港權案時,表明會保留處理問題的權利,而在案件進入終審階段時,律政司請求特區終院考慮依據《基本法》第一五八條向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是依據香港司法制度下的合法途徑解決法律問題,絕不存在破壞法治或影響司法獨立的情況。

 他續說,無論是外傭居港權案,或其他居港權案件,雖然可以說涉及人口政策、經濟發展問題,但說到底、無法否認都是徹徹底底的法律問題,特區政府依從香港的司法制度體系解決重大法律問題,是負責任政府應做的事,「如果單用行政手段無可能完全解決法律問題,亦會出現不完善不妥當的危機,作為負責任政府,唯一恰當做法是依照完善法治制度解決問題」。

論據對錯非立會決定

 袁國強堅信,包括特區終院在內的香港法院,必定會一如以往,嚴格根據法律作出公正的裁決,更絕不會如郭榮鏗所言,此舉會破壞所謂的「三權分立」:「雖然特區政府應該受到法律約束,但政府在法律程序應否享有法律權利?大家可否想多一步,政府作為與訟人是有權利及憲制責任提出問題的。至於我們的論據是對是錯,並非律政司說了算,亦非立法會投票決定,唯一可以決定的只有終審庭,為此,並不存在所謂『法律問題政治化』,更無打茅波。」

相關新聞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西環不治港 但要盡職 (圖)
話你知:中央駐港機構 行使五大職能
中聯辦主要職責
駁撤換特首:無稽之談 可以休矣 (圖)
談二十三條立法:港憲制義務 非討論禁區
張曉明金句
張曉明勉港青:識大勢明大義講大局 (圖)
特寫:自我評價:既講原則 又善溝通 (圖)
議員:遏流言 正視聽 (圖)
焦點透視:學者:有助穩定港人信心
縱容霸官地30載 3署互卸責挨批 (圖)
村長:土地原屬村民
送院捨近求遠 白車「遲到」10分鐘 (圖)
社署指引矛盾 子送樓累父扣綜援
長毛隨時破產 無得做議員 (圖)
「呈請」「覆核」屢被拒 上訴終院亦駁回 (圖)
法院駁回呈請覆核理由 (圖)
基本法有關喪失立會議員資格條文
申覆核主席「剪布」 長毛上訴押後判
海難聆訊:南丫4號28遇難者沒穿救生衣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