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妮卡
東西文化傳統的差異,經常令人啼笑皆非,無可奈何。
去年底英國華人社會發生一宗「華婦向英政府追討骨肉」案件,案情感動華人圈子,紛紛加以援手。
案中的年輕母親姓蘇,二零一一年六月與丈夫因觸犯英國法律,雙雙入獄,她的兩個孩子(年齡分別為二十三個月和九個月)由社會福利署代為照顧。其間,署方帶同孩子去探監。母子相見時,蘇婦難掩對孩子的思念,擁抱孩子痛哭。
去年中蘇婦出獄,面臨被遣返中國,她向法庭申請取回孩子撫養,但遭拒絕。法官認為,孩子探監時,蘇婦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在孩子面前流淚,嚇到了孩子;她將個人要求建築於孩子的利益之上,不是稱職母親。
想不到,在西方社會,母親的真情流露會傷害孩子。以中國的倫理道德來說,若母子久別重逢而冷漠相對,反而不合情理;母子抱頭痛哭,是天經地義。
蘇婦不服法庭判決,她一旦遣返回國,可能從此與孩子天隔一方。情急下,蘇婦向華人媒體和社團組織求助,案情刊登各報章,轟動了華人社會。如今,她得到華人律師的協助,取得法律援助,提出上訴。
最令人費解的是,蘇婦若要上訴成功,順利與孩子團聚,她必須符合法庭的要求,例如:具備語言學校證書,有一定的英語能力和孩子溝通,因為孩子現在的母語是英語。另外,她必須得到辯證和認知的行為治療合格證書,以保證有充分控制自己行為和情緒的能力。
如此規條,簡直矯枉過正。
蘇婦將孩子帶回家鄉,不出半年,他們的漢語必定朗朗上口;到時候漢語是母語,英語可能忘得乾乾淨淨。他們終歸是兩、三歲的小人兒。至於大人要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情緒,引用中國一句俗話,「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不打不成才,遑論控制情緒禁止流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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