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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名證券行前僱員和投資客戶涉嫌在證券買賣中,行賄受賄回佣共逾32萬元,案件昨開審。控方指投資客戶哈氏一家5人在證券行設戶口,主要投資「窩輪」,每月交易額可高達1億元。涉嫌受賄的證券行人員,更是在哈氏父子「穿針引線」下被推薦才入職。證券公司總經理供稱,涉行賄的哈氏兄弟習慣「短炒」即買快賣,每日交易額可高達1,500萬元。
2名證券行前僱員陳志翔(33歲)、鄧永豪(34歲),及2名股票投資者兄弟哈成銘(33歲)及哈成智(30歲),分別被控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和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共8項罪名,4人不認罪。控罪指,陳和鄧在2009年9月至前年2月間,共接收了哈弼意、哈成銘和哈成智逾32萬的利益,作為買賣證券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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